所有權狀被取走,房屋就會被偷賣掉嗎?

關於設定抵押後不能過戶這件事, 不知道是不是我沒搞懂,

至少就我買賣的經驗來看, 好像不是這樣一回事,

還請大家指教:


不動產買賣的時候雖然買方會要求賣方取得清償證明.

但是賣方取得清償證明的時候, 意即買方銀行已經撥款予賣方銀行清償,

而買方銀行絕對不會在不動產登記完成前撥款

原因是買方銀行也怕被拐, 假設撥了錢, 買方卻跑了,

原本買方簽貸款合約約定的擔保品(也就是標的物不動產)也不在買方(借款人)名下,

這樣連申請假扣押都不行, 那豈不是只能認列呆帳???

這種事絕不能只靠"信任借款人"這句話就可以解決.



換句話說, 不動產過戶的同時抵押設定可以仍然存在.

清償證明只是能讓買方銀行確保他的抵押權是在第一順位而已.

不然可以自行參考政府的不動產過戶流程, 裡面的所需文件沒有任何一個是清償證明,

或是甚麼無抵押無貸款證明之類的東西.

這種東西是買方想看到的, 但是如果是惡意轉移不動產, 你覺得他會需要這個嗎.....

https://www.kctax.gov.tw/TransferProcedures/BuySale_House_2012.aspx?Region_TargetIn=46&Lee_TargetIn=&Region_Resident=95&Lee_Resident=&Region_Inherit=-1&Lee_Inherit=-1


不對之處還請指正, 謝謝!!!

去地政申請「地籍產權異動簡訊通知」即可。

申請完後,如果名下地產有被提出設定、移轉等作業時,第一時間就會收到簡訊通知。趕快向地政提出異議、報警、找律師悍衛自己的權益。
正解,房子過戶半年內都有追溯期;期間過了走法律程序很麻煩,房子若貸款設定是沒錯,但是所有權是可以改變的,
若,家父之前的遭遇是,用便宜的價格跟朋友買房子;貸款者是家父,朋友與代書串通幾個月後自己私下辦理用更低的價格過戶。

變成貸款人是家父、房子所有人是朋友,不過要是貸款沒繳房子也是會被追討。

關鍵在於家父信任代書,去辦理代理人文件給代書使用。
一堆以為拍電影拿到權狀就好像買到房子

台灣登記可以塗銷個何況買賣手續不容易

除非戶政跟地政都是他的人那才有可能這麼好搞定

lluytre wrote:
果然很多鍵盤回覆手

有真的去過戶房地產的經驗嗎 ?

印鑑證明的申請不是只看那顆印章 , 好嗎 !?

戶政事務所會非常嚴格的核對你的身份證件 , 並且確定是你本人才會核發印鑑證明

而地政事務所並不會因為某某人拿了房屋土地權狀就讓你過戶

沒有身份證 印章 跟印鑑證明

你想辦過戶 ? 沒門 ~...(恕刪)


沒錯~
我名子借我岳母去買房子
我岳母賣房子的時候
似乎也不需要我親自出馬

也就是說 房子確實有可能在本人不知情下被賣

jack老大 wrote:
我名子借我岳母去買房子
我岳母賣房子的時候
似乎也不需要我親自出馬
也就是說 房子確實有可能在本人不知情下被賣


當初 你岳母可用借名登記方式 買屋

要賣屋的時候 將借名登記取消(她證明了 根本不是你的房子) 就可以了

落伍了~
現在偷賣房地產五鬼搬運法段數早就升級了
現在有可能1.身分證影本2. 權狀正本
3. 印鑑證明4. 印鑑章全部鎖在家裏抽屜好好的也被偷偷過戶,信不信??

EL5188 wrote:
落伍了~現在偷賣房...(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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