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息的錢比全年eps還多,這錢怎來的?


宅宅閱讀者 wrote:
6194 育富連.....


因為有公司派分點在護盤 , 從下圖就可以知道凱基桃園連續買超好幾天 , 距離公司也很近



dancingra wrote:
該公司 2016 ...(恕刪)



英英間LKK wrote:
105年公司盈餘95...(恕刪)


我是把20%一起扣掉才算不起來,加上看了那表,大致了解,謝謝兩位大大的解說。

富爾特???
wafture wrote:
用手機app追蹤某...(恕刪)
懶人國 wrote:
富爾特???

我9樓有提,是力麒。
富爾特他的情況好像是母公司每年會給他多少錢的樣子,所以每年不賺錢還是有一筆錢入帳,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我有幫兒子存股這支
當時股價不到8元
我看到了一個問題
公司至少連續10年發現金股利
wafture wrote:
我看的是力麒,15151515...(恕刪)
懶人國 wrote:
我有幫兒子存股這支
...(恕刪)

原本看他配息不錯還蠻心動的

dancingra wrote:
不如報股號吧, 會...(恕刪)


公積金怎會是本金,他也是保留盈餘的一部分


《會計師看時事》賺五毛給一塊 股利從哪來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江美艷會計師、朱應舞協理

又到6月股東會旺季。由於公司法規定公司必須在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會,所以公司一定都會趕在6月30日之前開完股東會。據統計,有九成上市公司股東會都集中在6月,為了增加股東參與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利的機會,並避免股東疲於趕場,主管機關於今年將上市櫃公司股東會單日家數上限再調降至100家。

多數股東在股東會最關心的兩件事,莫過於會送什麼股東會紀念品?會拿到多少配股?某天看到一篇新聞報導,標題是「某上市櫃公司賺五毛,但卻給股東一塊錢的股利」,「賺五毛給一塊」的好康吸引了我的目光,股東或許會問,上市櫃公司這樣分配股利究竟是合理還是違法?為什麼有些公司賺五毛發兩毛,有些公司卻賺五毛大方給一塊?這是什麼原因呢?

「股利」主要有「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兩種,而股利分配來源包括盈餘、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三種。這三種來源都得以股票或現金的形式發給股東。

第一種:用盈餘分配股票或現金股利,指的是用「保留盈餘」發放股票及現金股利。保留盈餘包括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累積盈餘以及當年度的盈餘,簡單說就是指公司歷年來賺的錢(損益)沒有分配出去而累計下來的結果。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沒有盈餘時是不能夠分配股利的,即使有盈餘,也不可以隨便分配,而應該依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分配。

第二種:用法定盈餘公積分配股票或現金股利。以法定盈餘公積分配股利的前提是必須在公司沒有虧損的時候,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分配股票或現金股利。但是以法定盈餘公積分配股利,仍然不可以隨心所欲,而應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25%的部分為限。

第三種:用資本公積分配股票或現金股利。以資本公積分配股利的前提也是必須在公司無虧損的時候,若有虧損,應先彌補虧損後,才可以分配。

至於資本公積分配股利,僅限於發行股票超過面額所產生的股本溢額,或受領贈與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按股東原來持有股份比例發給股票或現金。由於近來國內會計處理改採國際會計原則,且交易型態日趨多樣化,「資本公積」細項累計已達近20種。以下舉幾個常見的例子說明:

以發行新股方式進行「企業合併」,發行新股價格超過股票面額產生的合併溢價,性質和上面所說的股本溢價性質相同,所以可以作為發給股票或現金股利之用。

母公司出售持有子公司的部分股權而產生的資本公積,而母公司仍有控制力(如原持股90%,現金出售5%後,餘85%仍保有控制力),這部分的出售屬於「實際取得或處分」投資,所產生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的差額,也可作為發給股票或現金股利之用。

若母公司並沒有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但被動的只因子公司權益的變動,而使自身持有子公司的權益產生變動,所調整的資本公積(如子公司現金增資而母公司未等比例認購,使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率從90%降低為85%),因為母公司並沒有實際取得或處分的行為,所以這部分產生的資本公積,是不能用來分配股票或現金股利。

公司發行認股權或可轉換公司債產生的資本公積,因為僅是會計處理上過渡性質產生的科目,不能用來分配股票或現金股利。另外像常見的「組織重組」而產生的資本公積,不是實際向第三人取得或處分的情況,所以也都不能用來分配股票或現金股利。

以上簡單歸納能作為分配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的幾項來源。發放股票股利可保留帳上現金,但是會膨脹股本,稀釋獲利;反之,現金股利不會膨脹股本,但會支出大量現金,亦不利尚需大量資本投入的產業。

其實股利發多發少,配股票還是發現金,關乎公司的股利政策、未來營運規劃以及股東的期待。股東們拿到高額股利固然高興,但若是公司向銀行借了很多錢,導致負債比率過高,借錢的目的不是用在清償債務或擴充營運,而是用來發放現金股利,應該並非股東所樂見。總之,股東還是應該充分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避免因小失大,贏了股利,輸了股價。

(本文已刊登於2015.06.19 經濟日報A15經營管理版)
roob wrote:
公積金怎會是本金,他也是保留盈餘的一部分

精確定義公積金當然不是原投本金, 我指的 "本" 是指業主擁有的東西.

用意是說明, 當年度生意可能沒賺錢, 但並不是配不出錢來. 配發的來源也可以
是業主本就擁有的東西, 由這角度說, 那可以理解為像一些公車廣告賣基金所寫
的, 寫著 "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這種概念.

補充個影片說明好了:
入門篇:配息來源是否來自本金?

簡言之, 一家公司若是一直這麼下去, 它可以解釋為一種蝕本的現象 (沒賺錢還
能一直吐錢出來), 應該要想想看怎麼回事, 合理或不合理.

技術上來說, 一家公司假定第一年度起就是一直損益兩平, 在業主權益上一直毫
無成長, 如此幾年後, 想要用配息來源為本金就是根本等於減資 (不是手上現金
太多的減資, 而是這生意沒什麼好做的減資, 把錢退回股東另尋他途). 如果是
公司初幾年生意還不錯, 在保留盈餘及公積金上都有相當的累積, 但後幾年生意
日漸走下坡, 也許不至虧損, 但為了保持配息的水準, 可能會拿一些往年賺的錢
來發, 那就看要不要理解為一種蝕本的行為. 公司帳上的公積金及保留盈餘若一
直逐年下降, 就財務上來說, 可能是財務在弱化的現象...

當然了, 若是以規模經濟的角度看, 也許也不是不好, 可能是公司在現下產業狀
態, 調整成合理的經營規模會更有效率, 而做的逐步縮減, 這也是我後來說的,
要看投資人自己的看法, 認同的投資人, 一樣會投資這種公司.

(只是, 個人觀察很多人買賣股票並沒想那麼多, 淺一點的就是看股價就殺進殺出,
稍走長線一點的, 只看配息跟本益比就決定買不買, 但實質上沒有很深入去想過
財務面跟產業面的邏輯能不能搭起來, 以至於買了之後賠錢實有所聞)
謝謝您的資訊分享。
wafture wrote:
用手機app追蹤某檔...(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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