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交易方式我覺得沒差,買賣差一兩檔也好像還好,除了短線退佣做價差的影嚮比較大,其餘放中長線的影嚮不大,個人覺得股市太在乎一檔兩檔,買到也嘔, 買不到也嘔,買低賣高的道理人人知道,可是難就難在低還有更低,高還有更高
其實逐筆成交反而更不必等,大戶1000張要是出價不夠優,散戶1張照樣搶在前面成交,沒什麼好煩惱的。你若有在期市用人工下單要在最短時間內平倉 10 組商品部位,你就會知道逐筆成交速度很快,而且成交價也不會吃虧。
球球大爺 wrote:更改交易方式我覺得...(恕刪) 交易當下的奇檬子問題...即時下單,買的時候掛50,成交49.5; 賣出時,掛55,成交55.5 , 跟掛價與成交價相同,哪個比較愉快?!好股票最好是抱中長線比較有不錯的報酬,當然不必在意1,2檔價差。
何患無 wrote:問個問題,如果市場掛漲停價買一張,跟跌停價賣一張,成交價是漲停價格還是跌停價格或是其他價格。...(恕刪) 不一定。要看哪一個價位能使該盤成交為最大。(1)滿足最大成交量成交,高於決定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價格的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2)決定價格的買進申報與賣出申報至少一方須全部滿足。(3)合乎前二款原則的價位有二個以上時,採接近最近一次成交價格的價位。若振盪過鉅(+-3.5%),則暫停搓合,等新單進來。
股票逐筆交易,到時就會有更多的條件單可以應用(除非券商無作為),比如觸價成交、移動停損(利)、閃電下單(目前的期貨就是逐筆),對於一般投資人不見得是壞事,當然設定錯條件單的情形也一定會有,新聞上說券商會反對也不是沒有原因,畢竟要花時間和成本改下單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