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ilhsiao wrote:
多真實?? 我記得...(恕刪)
如果識字,智商也沒問題,判斷理解能力正常,那應該看得懂新聞內容,法官最終開庭判決有罪!
張譽發等人會在判決後還在外面,純粹是老鼠頭認罪換輕判,馬來西亞不會對於詐騙犯罪人進行強制入監服刑加罰款!而老鼠頭早就吸金飽飽,拿傻粉的錢去付罰款換自由。只要底下粉絲們安撫的好,聰明的有貪念覺得可以繼續騙,笨的還相信他鬼話,反正先認罪自首可以罰錢了事,只要沒被坐監,就能繼續唬弄說自己還在外頭所以是無罪釋放,那些傻粉早被你們洗腦,只有自覺發覺苗頭不對有去查,才懂得擔心他的人的用心良苦,人清醒了。
別說什麼吸金飽飽為什麼需要哭窮,之前假釋不故意打悲情牌,傻粉會信大老鼠頭為人嗎!還有不打悲情牌哭窮怎麼被人同情,跟額外殺價減少保釋金呢!
(吉隆坡16日訊)隸屬MBI國際集團的MBI Marketing私人有限公司及MFace國際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兩名公司董事,被控自2012年起在未獲國家銀行批准下發行電子貨幣,推廣金字塔計劃及涉及洗黑錢等罪名,週四遭安邦地庭合共罰款2000萬令吉。
法官蘇扎娜在MFace國際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高峰盛(譯音,35歲)、MBI董事張譽發(52歲),以及這兩家公司的代表改口認罪後,作出上述判決。
所有被告原本不認罪,案件訂於今日過堂。
MFace因推廣MFC Club金字塔計劃,抵觸1993年直銷及反金字塔計劃法令第27B條文,而被罰款700萬令吉。
該公司也因在沒有獲得在2003年付款系統法令第24(1)條文下發出的書面批准,發行付款系統即電子貨幣,而在相同法令第25(1)條文下被控,因而被罰款250萬令吉。
被告被控於2012年6月3日至今年3月17日,在安邦Avenue犯下上述兩項罪行。
MBI公司與其董事張譽發因於同一地點,在未獲國家銀行批准下發行付款系統,分別被罰款250萬令吉及300萬令吉。
MFace董事高峰盛則被控於2014年1月6日至8月31日,通過MFace賬戶接收因非法活動所得的820萬8453令吉32仙款項,而被判罰款500萬令吉
去年上了整年的課程
一些有跟著在學習的人
我必須跟你們說
你不能怪其他粉絲不做市場
也不能怪他們只想靜態套現
只是想拼搏一個翻身機會
和玩股票、期貨、外匯的出發點相同
出發點沒那麼不堪
甚至初加入時還不知道
原來花錢進了一批貨(廣告點)要自己想辦法賣掉
不想做市場
是因為不想讓朋友和自己一樣會錯意經歷一場等待煎熬
那些感受身為粉絲自己知道
當初我想過
平台可能關閉嗎?
上了課大家說粉絲在平台不會倒
最近工作需要,學到網址申請的知識
卻意識到一件令自己發毛的事
網域,不是不能被關閉的
一旦發現這個網站挑戰了合法性
我只能說 平台 別讓粉絲等太久....
而那些收了錢的上線
不期待你們買下新粉絲滾出來的所有帳戶
但 你們收了多少 最好儘速將本金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