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美股老早就是這樣季配息,甚至還有月配息的...(恕刪) 了解 ..可是問題的核心不在於美股可以季配息 或是 月配息 .. (因為配的可能是去年賺的)而是在於: 是否為 當年度Q1賺的 可馬上於當年度的後續季度配 .. 不用經過會計師簽證 & 股東會 ... ?不好意思 .. 不是很了解這部分 ...
lsd193anthon wrote:民視影音2019年2...(恕刪) 這則新聞也有注意到。不錯呀。多一個選擇變化。美股不是都有這樣的形式嗎。希望其他公司也有興趣這樣發放。但不知道會不會讓公司結算發放的成本變多。目前是觀察變化。希望能樂觀其成 。
MiPiace wrote:如果全部股票都改成季...(恕刪)季配息,這就有接近月配息基金的FU,可用資金(現金流)將會有更佳的支配性與靈活度,不必像往年,多集中於下半年分配。樂觀其成其他公司也採季配息。至於健保補充費,季配息後,對大多數投資人,金額達到扣繳標準額度以上的,分次與一次差異應不大,甚至有可能分次後,未達扣繳標準而少繳,當然,對於千萬以上股息的,分季扣,那就有差別了。不過這也不必太多慮,對錢敏感的政府,可能會採年度合計,分季也是避不了。
如仍有不解者,可自行看法源與函釋公司法第228條之1-函釋https://gcis.nat.gov.tw/elaw/lawDtlAction.do?method=lawToCons&pk=19&art=228&dash=1
jeel54321 wrote:因為一次發幾十萬,比較有機會拿來買股票;如果一次發個幾萬,這邊花一點,那邊花一點,就沒錢買股票了! 台灣目前沒有盤內零股交易、缺乏股息再投入的規範,不然你提到的問題,其實都可以避免,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