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年收入在100-300萬之間,以前叫做小康家庭,基本上不亂敗家都可維持不錯的生活水平。但現在呢?房價,飛漲的物價正讓這群人快速沈淪,M型加速成形中,如果能透過減稅的方式減緩這速度不好嗎?以個人而言,每年薪水有超過一個半月進入政府口袋,卻不敢買房只能租屋(勉強買的起房,但來個無薪假或暫時沒工作,可能被法拍),這樣的稅制合理嗎?買不起房還不算中低收入嗎?我對 Morris 這篇的言論是非常贊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