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keylai999 wrote:
所以成立政黨搞捐贈只要花登記費
但是每年最多只能捐年收20%

如果想買東西時就去捐錢給黨主席
黨主席收了前開收據給你 然後東西黨主席下令要黨員去搬
至於搬去哪邊也沒差
就當成是黨內借給黨員用
不知道可不可行?...(恕刪)


機會不大...因為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於該年度立法委員選舉之平均得票率要達2%...

mickeylai999 wrote:
一般受薪階級只要領死薪水就沒多少空間可以避稅了...(恕刪)

正解...
有錢人主要收入都不是薪水, 再來避稅的手法是要"成本"的. 金額不夠高, 根本做不來....

sestolk wrote:
有錢人主要收入都不是薪水, 再來避稅的手法是要"成本"的. 金額不夠高, 根本做不來....


難怪台灣人是友錢人的避稅天堂!

稅務相關法規,根本是為了有錢人所設計的。

絕大部分的稅收,可能登是受薪階級貢獻的。
新聞有報~捐衣服給政府機關,然後可以報到很高的捐贈額。
有興趣可以搜尋一下新聞:鑑價2.9億元只值2千多萬國父紀念館淪漏稅幫凶

carl777 wrote:
新聞有報~捐衣服給政府機關,然後可以報到很高的捐贈額。
有興趣可以搜尋一下新聞:鑑價2.9億元只值2千多萬國父紀念館淪漏稅幫凶
...(恕刪)

文物是無價....藝術也是無價的....政府憑什麼用的低賤眼光定價呀???

一件藝術品...號稱好幾億的都有.......某些車站也花費上億元買藝術畫作來提升全民的藝術水準都沒事.........竟然老百姓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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