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配大醬 wrote:
不好意思年代有點遠了...(恕刪)
這個業務是有點誇張沒錯.
但錯的原因我想不是因為他不爭取權益.
而是他配置錯誤了(畢竟那時候很多人不會想到主約消滅,附約就跟著消滅)
promlb wrote:
最近為了一份醫療理賠向保險局申訴!針對住院時使用藥物的爭議及未完成療程,而必須攜出院,返家
自行使用之薬物。相同的請領証明及薬物!保德信很乾脆的理賠(當初老婆私下保的人情險,一度被我嫌)
!且老婆約二年前亦因婦科疾病使用相同藥品,出院後亦為了剩下的療程而使用院外用藥,保險公司遠
雄亦全額予以理賠!
反而形象廣告打很大的三商一再說明這非住院期間使用藥物,恕不理賠!難道當初取
得保戶信頼的初衷,到了這時已上市時!變的如此短視!金額其實不多,二、三萬元罷了!但讓我了解到
保險公司針對保戶的理賠態度遠比保單內容重要多了!保險公司理賠遊走灰色地帶!只針對自己有利的
做解釋!針對其它家保險公司的理賠竟說:那是它們小公司為了攬約!建立形象品牌!本公司依據的法
條站的住腳!
奉勸目前有在規劃保單的網友!除了檢驗保險內容,最重要的是保險公司的理賠態度!保德信及遠雄
、南山均不錯!其它的就自己上網查一下了!我極力不推三商!我也會持續跟我認識的朋友說明這家公司
將它列為拒絕往來戶!
robwenjer wrote:
10幾年前在急診室,...(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