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roras777 wrote:不止公務人員發獎金 ...(恕刪) 目前台灣是有幾項違規檢舉的檢舉人是有獎金的但是以目前的政府高層 立委民代 跟財團之間的關係這種搬磚頭砸自己的腳這種事,怎麼可能會立法通過?第一:立法院不會立法通過第二:就算用行政命令形式也是被打槍也不要說政府內部了,光是民眾就開始抗議看看這棟樓就知道了
沒覺得目標管理有何不對,只不過要有最低沒達成的懲罰和高於標準的獎金而已,沒有引誘性那一定是只做基本而已,符合基本人性的制度沒啥不合理,不然大家都做低標準就好,誰要積極做更多,做更多沒賺比較多,那誰要多做
Auroras777 wrote:不止公務人員發獎金 應該讓檢舉人也可以領獎金http://www.obu.com.tw/news_06_20120913.php可以看看美國的制度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啊老百姓欠個幾千塊的稅都跑不掉 國內一堆欠稅不還的大戶 還天天喝紅酒玩正妹的不罰死他們有天理嗎.... 去看一下所得稅法第103條吧台灣早就有檢舉獎金給檢舉人了外國的月亮沒有比較圓啦
以國稅局長為例,每年獎金高達17萬元,加上年終、績效獎金等,年薪竟超過200萬元...200萬對一般市民來說算高但是對有能力有貢獻的人太少話說給香蕉~請來的是猴子給一般薪水~請來是一般人才有能力有本事賺錢的才看不上年薪200~個人認為~國家重點首部長應該都要年薪千萬但是犯上貪瀆或瀆職一律鞭刑遊街~可憐啊~人民錢賺太少就痛恨公務員待遇好可憐啊~人民好待遇的工作機會少就去考公務員可憐啊~部分大學生鬼混連禮貌都不會還想年薪破百~
我只想說 若覺得好 就認真點唸書 然後考上部燃何不用心著力於自己的工作 是自己薪資往上調呢?各行各業都有其難處 在來大環境的低下若公務員的薪資有調升 勞團才可以藉爭取勞工最低薪資之調整大家一起往上爬才對 而不是大家一樣爛那得利的又是誰呢
不要被只懂政爭的立委跟立場偏頗的媒體洗腦了這些人最喜歡的說就是沒有法源,於法無據事實上,法律除了立法院的通過的條文之外,每年通過的預算案、行政機關的法規命令也都是法規的一種立法委員說立法院沒有立法就是沒有法源,就不能推動政府行政以現在的立法品質來看,那我看台灣早就倒了在來獎金本來就是工作激勵制度的一種,公務員也是政府雇用的勞工,有激勵制度有何不對。公務員是人,不是聖人,公務員是工作,不是做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