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ancsc wrote:還是看不太懂,像是以我來說,有約100張的鴻海,這幾年配的,每年都有10張,等於我每年光100張的鴻海除完權就會有10張(70~80萬),這樣我繳了2代健保外,還有所得外,還要多繳什麼?..(恕刪) 怎麼感覺您沒仔細看過報稅的資料的感覺呢?簡單說,要先看您的"所得稅率"。假設我沒有工作,沒有薪資收入,然後我擁有100張中鋼,中鋼假設今年賺1元(這邊用簡單數字比較好算),也就是理論上我能拿到1,000*100 = 100,000,也就是十萬元的股利。假設中鋼繳的營業稅是20%(假設),你實際上只會拿到八萬元的股利,兩萬元被中鋼拿去繳給政府了。因為我沒收入,不用繳稅(股利減掉個人扣除額免稅額後,所得稅稅0%),因此政府要把它扣中鋼的錢退給我,也就是我可以拿到退稅"兩萬元",那我就能拿到中鋼給的股利八萬(已稅),加上政府的退稅"兩萬"(先不管補充保費),那我就可以拿到原本我應該要有的"十萬元"股利。現在則是減半,因此我只能拿到中鋼給的股利八萬元(已稅)+政府的退稅"一萬元"。也就是股利只剩九萬,你就少拿了一萬;個人覺得這算是重複課稅啦....另外就是,如果您有收入,且所得稅率超過0%,那拿到的八萬元股利也要算所得稅,慘吧?
pqaf wrote:台股除權息,沒有保證...(恕刪) 確實無法一定填權,但也不見得不填權,這本來就是買股者除了股息也看價差,不存定存轉股市的原因唯風險與報酬本是正相關,又要比定存高的報酬,要保本又要高利是得賭兩稅合一若依導管理論確實有此預繳的用意,唯如此認定替公司繳稅似有偏差?以兩稅合一前的缺點好舉債與不分配盈兩稅合一後並無改變以現有營所稅的稅基舉債利息可減除,自有資本利息無法減下,不管獨立或兩稅合一制似都無法改善另就14-2證券交易所得當年度盈虧可互抵但不得延抵,有點為德不足,應該像營所一樣可以往後幾年都可抵比較好(限核實課稅者)假外資問題確實是實務難解的
troychang01 wrote:確實無法一定填權,但...(恕刪) 兩稅合一下, 營所稅在字面上定位...僅是做為將盈餘傳送至股東之導管,以個人所得稅率為最後計稅基準, 但實質上, 個人所得的發生 導因 於公司獲利的所得 ,計稅公式,就是個人對公司預繳的營所稅做實質退稅或補稅.有所得才有稅,這才合乎"所得稅"的課稅精神,所得稅不同於賭場抽成般的交易稅. 台灣現在沒有實質 證所稅制度讓散戶做投資抵減,除權息所得和除權後股市市值的總和,並未實質增加,現行兩稅合一制下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卻對這種虛擬股利課個人所得稅,假所得,真課稅,沒有(部分)股利免稅的設計,形成重複課稅,實屬不合理.現在又要扣抵率減半 加重課稅,如同殺雞取卵.想廢除兩稅合一,學其他國家推行 公司和個人分別獨立課稅制,就得先將已知稅制問題排除再說.在沒有相關配套稅制為完整下, 現在又要貿然走向扣抵率減半,甚至獨立課稅制,後續問題會更多.政府預算失當,地方廣建蚊子館,民代亂撒補助,國庫空虛,財政部想要挖錢找錢,加稅,就要拿出合理,可行,公平的配套措施,否則最後就像那個所謂 先求有再求好 的證所稅案,貿然推行,沒有完整配套,沒有共識,空有理想和口號,卻沒有實質效果,勞民傷財,浪費社會資源和國庫稅收.
u7321010 wrote:立法院三讀通過要多久...(恕刪) 因為稅制包含受薪階級的減稅政策, 而且反對黨對增稅部分並沒有多大的異議, 更別說這些增稅措施早在送進立院前就已經昭告天下, 當時根本沒多少雜音所以我推估這案很快就會過, 最差也是加開臨時會通過, 反正明年應該是會直接適用了
等過關再動作, 我們是小小咖, 要跑要動速度很快的.前幾年沸沸揚揚的證所稅, 等到正式過關, 股市才有所反應.雖然過幾年後, 又被閹割了... 但是在通過的當下, 要跑還是來得及~~~以目前這個法案, 通過到適用, 最快最快也是明年的事...明年才要出現的事情, 現在就在緊張了, 大家都好可愛喔~~~一年股息是領幾百萬嗎?? 真的領這麼多, 多繳一點稅給政府, 我甘願拉~~~如果股息才幾萬, 幾十萬的, 我相信台灣的股市成交量, 絕對來得及讓你們跑光光的!!ryanku wrote:因為稅制包含受薪階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