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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af wrote:
立法以有損壞國家機密風險為由,禁止美國聯邦政府相關單位,金融單位人員使用大陸製產品,apple 就會把部分產線移回美國了.
手機CPU,DDR也要規定必須美國生產,那聯發科,三星和台積電的訂單就會回流到美國高通,intel和美光了.
電腦產品早有類似規定,所以美國電腦商現在大陸生產線組好電腦,再運到美國生產線, 壓上BIOS,裝上HDD 和DDR,就能符合聯邦政府標案的規定.
"禁止美國聯邦政府相關單位,金融單位人員使用大陸製產品" --> 這才佔總銷售量的多少比例..九牛中之一毛。
"手機CPU,DDR也要規定必須美國生產"-->CPU本來就是Apple自行開發,要交給Intel生產,理論上沒什麼問題,只要Apple能接受商業機密洩漏予Intel的可能性,並且上市時程慢,價格高,效能差,又耗電..
最終,美國市場用特規,海外市場用正規,或是美國市場的機子只做最後一步組裝..海外市場仍在國外生產,做點樣子給國內的猴子看,能交待即可。
全線拉回..門兒都沒有,別忘了,其他國家、地區,只要不是美國藩屬國,也可以訂一模一樣的規定,搞成貿易戰,讓自家優勢產品出不去,那就可笑了。
所以,川普的"美國利益優先"論,其實是廢話假議題,過去美國政府做的哪一件事,不是美國利益優先?
就算iphone生產不拉回美國,屆時只要說,"目前作法對美國最有利",就完美符合邏輯,頂多就是如上做一點樣子塞猴子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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