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英大提醒,夫婦分開申報可將股利最大化到169萬以上該戶才需從口袋拿出錢來繳稅,感謝英大!英英間LKK wrote:cliff2010大,若退休族(或攤販自營商)的話,可將股票由夫妻2人適當分配,(夫妻間贈與免稅又無金額限制)。(恕刪)
cliff2010 wrote:夫婦分開申報可將股利再往上提到約169萬以上該戶才需從口袋拿出錢來繳稅,...(恕刪) 還有健保費喔169萬 x 1.91%= 3.22萬這部份 也會從口袋跑出去雖說 健保費 是"費" 不是 "稅"另外 2稅合一 扣抵額沒減半特別是營所稅25%時 加扣保留盈餘10% 有很多公司扣抵額高達33.3% (這33.3%數字很常見 不知為什麼)169萬 可退稅約 20萬以上 也不用繳健保稅等於 被政府回收了 23萬以上 (可扣抵額 + 健保費)
政府要推偉大的前瞻計劃,拿錢,跟誰拿.政府官員好手好腳.............自己赚+++公家醫院台大就赚數億+++++++++++++++++++台灣政府不跟民眾拿錢,政府錢要從哪來...........自己赚阿.........公有土地可以出租.......公有銀行可以去放款
Ste100 wrote:排除法...1.富豪級大戶減稅.2.沒有買股票的減稅.3.國庫增加654億稅收.這樣就很清楚了吧. 沒錯,其實就是這麼簡單而已,富人大減稅,中產階級加稅,國庫增加稅收,政客可以揮灑的銀子更多,講完了。對比乙案,甲案的內容差太多,所以你很自然的心向乙案,而且乙-2跟一般民眾比較相關,於是民眾把所有焦距都放在乙-2的計算上,沒看到版上幾乎所有討論都在乙-2嗎?而且乙-2刻意設計成最大比例的授薪階級5~20%這之間的,部分退稅(有利可圖),部分加稅,另外部分沒搞清楚內容... 等等,分化掉最大族群的反對力道。甲案的存在只是讓你感覺我們是有選擇的,一開始就只是個幌子,根本不可能通過。乙案設計為二擇一是為了掩護乙-1富人26%大減稅的事實而已。呵呵,這完全是精密設計過的人性圈套,而大多數人真的都中了,包括版上諸位精明的網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