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健保依附子女名下能更改嗎?

因為投保薪資較高,我以前也到健保局問過這個問題,

答案也是只要辦理加保父母的就不能轉出。

棄養的部份就不清楚了。
乾脆辦棄養好了
一年才差個幾千塊
弄得自已那麼不開心
長輩或許也不會不同意
公所有健保課?
應該是社會課吧!
而且就算問公所他還是會叫你去問健保署
tsai5059999 wrote:
我想 你就跑一趟公所的健保課吧

Tainaner wrote:
我也想知道
我在網路只查到
月收入182000
健保費『才』2561
到底月收入都少錢
健保費才能每個月突破5K...(恕刪)
可能開診所吧,聽說診所的保費直接就是頂了;下面這個新聞,光欠繳的保費就比五千還多了診所醫年收破6千萬 竟月貪省6千元健保費

Soul73213 wrote:
想要分開付是因為我沒有工作...(恕刪)


你沒有工作,健保已經應該在公所了啊
怎麼還有名下不名下的問題...

獅甲大獎 wrote:
你沒有工作,健保已...(恕刪)


我以前也有一段時間沒工作

那時期也都保在區公所

但是我跟我媽的帳單卻是分開的

她繳她的

我繳我的
健保在公所的,父母也可以在名下。

獅甲大獎 wrote:
你沒有工作,健保已經...(恕刪)
Tainaner wrote:
我也想知道
我在網路只查到
月收入182000
健保費『才』2561
到底月收入都少錢
健保費才能每個月突破5K



不一定是受僱者啊
僱主就可以破5k
其實網路都有答案了
1.如果有職業,應儘速洽請服務單位或所屬團體辦理投保;受僱之個人,應由雇主辦理投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應自行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辦理投保,或以所屬公會為投保單位。

2.無職業而且符合眷屬資格身分的人,應依附有工作之被保險人投保(請參閱問題三);如果不能依附投保,則應以地區人口身分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投保。

3.退休人員無職業者,應先依附配偶或子女以眷屬身分投保,但無配偶或子女可依附投保者,應在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惟經徵得原投保單位同意,得以原投保單位為投保單位,繼續在原投保單位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

4.健保開辦時有職業而沒有依適當身分投保的人,追溯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起或其取得職業身分之日起投保;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至八十五年二月二十九日均無職業而且沒有投保者,自八十五年三月一日起依第六類保險對象強制繳納保險費。未投保者,並依健保法第88條規定處3,000元至15,000元罰緩。

更新日期:102-07-02 來源:中央健保局網頁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樓主提問,想答就回答,不想回答就別在那邊五四三,
這裡又不是上公民與道德的地方,
還是你家住海邊,人家問什麼都要先身家調查才看心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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