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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0008376
原子ATOM wrote:
想求求你們幫幫忙我...(恕刪)
死豬不怕滾水燙,你就當隻死豬吧。
告你父母,然後讓國稅局去追討你父母而不是追討你,這個機率很低。
欠稅50萬以上會限制出境,你欠的金額太大了,應該不是你所能負擔的。所以你應該這輩子都無法出國了。
國稅局管收,一次管收三個月,以二次為限,所以最糟的情況,你會被關六個月。
但,我個人是覺得你不至於會被管收,但你新店的房子肯定是會被查封怕賣來償還欠稅,所以…
你也不要再繳房貸了,反正最後也不會是你的,目前就把所有賺的現金都好好藏著吧。
如果你是領薪水的上班族,好好想個出路,轉入地下經濟,因為你被執行以後,以後上班領薪每個月三分之一都會被國家扣去。
我真搞不懂,世上怎麼會有這樣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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