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是假的,有錢才是真的。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362544看下面那段:另一項研究發現:出生在有錢家庭比努力工作有用。--我舅舅這輩子沒工作過一天,因為是唯一的兒子,拿了大安區的房子一戶,三重的房子兩戶,大安區的辦公室一間,都我外婆買給他的,其他女兒啥都沒有。現在我每天為了家用拼死拼活工作,就算年收百萬我也追不上這個財富的累積速度,他的兩個小孩不成材,每天也是不用工作爽爽過,人家財富永遠比你多,該爭取的就去爭取,不然小孩會恨你一輩子。
看了上面各位大大的建議目前還沒人拿神主牌出來談也沒有太多意識型態以樓主母親三個兄弟經濟狀況來說應該比樓主家狀況為好而樓主外祖母遺產部分相信是以子為主個人支持樓主兄弟跟幾個舅舅談將外祖母現金當作條件來處理也不需要1/4 1/8這部分對幾個舅舅也不影響生活若幾個舅舅態度不佳該走法律模式就走法律模式土地要變現...只是價格問題而已
前幾年 家裡拿過一個紅包 100W是老頭冥婚的父母拿來的 (我要叫外公外婆)在老頭觀念 這筆錢是給晚輩的蠟燭香油錢畢竟阿姨是我們家在拜老頭說 後面應該是沒有了 畢竟我們沒有很正式的關聯 如果有老頭說 你們就拿這樣你懂否?生前 既沒照顧 在她死後 你們連拜都不用依法當然有權利 但別忘了 人言可畏
小猴子上燈檯 wrote:因為母親在我小時候...(恕刪) 提醒樓主,一般公證遺囑公證人都會注意到特留份的部分,但目前看到樓主說的並無這一段,所以樓主可以先確認這是公證遺囑或代筆遺囑,如果是代筆遺囑還要確認是否有第三方見證人,且代筆遺囑的效力基本上都會被存疑。 這是由法律層面的建議。
Bob Martin wrote:6. 我主張拿。原因是媽媽走的早,你們兄弟成長路上也是少了媽媽的照顧,這點錢算是媽媽在天給你們兄弟的一點溫暖。 我認同這位大哥的說法但也會在拿到後把舅舅這幾年照護的錢算一分 分還舅舅
coolfox wrote:我認同這位大哥的說...但也會在拿到後把舅舅這幾年照護的錢算一分 分還舅舅(恕刪)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那如果今天外婆死後沒任何遺產, 外婆去世後, 樓主家人要不要(或會不會)把這幾年舅舅照護外婆的錢與勞心勞力的部份算一算, 補償自己沒有盡孝的那一部份給舅舅? 此時樓主的弟弟會不會堅持"一定"要?人性
照法律拿,不用少拿一毛莫說你們和媽媽家親戚疏遠了舅舅他們,自己的親姐妹去世,留下的孩子有在幫忙照顧與疼惜嗎?當舅舅不能當假的吧!何況外婆留下那麼多,連少少幾分之一都不想給你們擺明了看你們是路人甲這樣還要擔心無恥撕破臉舅舅們一點都沒長輩該有的提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