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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又回到我發問原點了.目前已共同持有了.長輩希望其他人能放棄過戶給單一人.其實我也知道土地房屋太多人持有那是不好的.要賣要利用都要全部人同意
願意放棄自己權益的,就讓他放棄繼承吧,沒必要所有人都放棄,只由一人獨自繼承,沒這種道理,如果被放棄,豈不是很不公平,自己該有的權益,放棄與否自己決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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