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islai wrote:
抵扣成本的認定上
應還有討論的空間
不急 等立苑員外裁決吧
您是場外交易嗎?
都"集保"了,認定不是問題!
pqaf wrote:
如果在證所稅法通過實施後,有人持股成本1000萬買進某電子股,不幸慘跌,跌到剩下200萬,該年底忍痛賣出,交易損失800萬,接下來3年,他都沒有進場買賣交易股票,沒法抵減損失...結果,第5年重出江湖,買進某傳產股,該年底前,賺了600萬出場..它是否該年會被課 (600-300-..)x20%=60 萬的證所稅.可是他這五年來,明明實際投資財產損失了200萬,卻仍要繳60萬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