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夢想街57號講得真好

小沙皮 wrote:



我有說: 一個公司的資產包含現有的股價與預期配發出去的股利, 股價的高低是浮動的(所以公司的資產也是浮動的), .(恕刪)


公司的股價不算公司的資產,只有在發行新股的溢價才算公司的資產。不過,配息的確是公司把賺錢的一部分發給股東,而股價在配息時會減去配息的金額是為了不任意澎漲交易巿埸的總量,若貼息,投資人才會賺是因為有另外的人看好該公司才會買進股票,股價才會上漲完成貼息。
公司賺錢繳營業稅,我因為投資公司所以公司賺的錢我也拿回一點為個人所得也該繳所得稅,買賣股票從另外的投資人手中賺取價差也是所得,也該繳所得稅。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我投資的是會賺錢的公司,我倒希望公司不要配息,繼續把錢留在公司滾錢,當初我就是相信公司賺錢的速度比我快我才願意投資的,所以多留些錢在公司理當公司可以賺更多,可以希引其它更多的投資人,股價才可以衝更高,我才可以賺更多的價差。
小沙皮 wrote:
我有說: 一個公司的...(恕刪)



真的不用想得這麼複雜
你如果真的要把買幾張股票的小股民當成是企業的老闆
那就要讓我們像經營者一樣,可以認列投資損失
賣出那天賠錢,那多繳的保費就得還回來

這樣就清楚簡單多了

neilchen0710 wrote:
我倒希望公司不要配息,繼續把錢留在公司滾錢,當初我就是相信公司賺錢的速度比我快我才願意投資的,所以多留些錢在公司理當公司可以賺更多,可以希引其它更多的投資人,股價才可以衝更高,我才可以賺更多的價差。



希望這成為趨勢,公司賺錢別配息,讓股價一直累積上去就好
寧願被課證所稅,也不要被抽莫名其妙的補充保費

Chousirbuy wrote:
假如貪污加無能和只有無能相比
那當然後者好一點囉..
......(恕刪)


比較貼切的說法是

貪汙加無能 vs 貪汙加超級無能

但是還是要給馬一個公道
馬本人是沒有貪汙的,至少還沒被抓到 (特別費已經除罪化)
但是結構性的貪腐,光最近抓到的行政院秘書長、刑事局、水利署、消防署...
就知道趙少康所說的「政府無所不貪」確有憑據
貪汙有分2種
一個有被抓到一個沒被抓到

整天說自己很清廉
然後放任下面的人亂搞貪汙

neilchen0710 wrote:
公司的股價不算公司的...(恕刪)


說得好, 以後應該會有許多公司因應這個狀況而減少配股配息, 讓股價衝得更高!

我倒是很懷疑: 留下來的這些錢公司會不會妥善應用呢? 還是說適得其反?


cywang40 wrote:
真的不用想得這麼複雜...(恕刪)


其實我想得並不複雜, 我只不過是想強調兩項基本概念而已! 謝謝!

1. 股利的發放與否和去年公司有無賺錢有關! 這的確算所得! 而股價的漲跌與未來前景有關! 要分清楚~

2. 購入一家公司的股票要有認同他的經營理念並成為其老闆的打算!

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將自己看成散戶, 公司好壞與他無關, 只是打算賺一點就跑!

我以前也是這樣, 現在我瞭解以前的想法不太正確! 凡是應該回歸根源才是...
小沙皮 wrote:
第二, 所謂的股利或股息, 代表的是這家公司"過去一年"所賺的錢分享出來給所有股東的, 這"股利", 當然是算"所得"! 既然是所得, 在我們"有所得就要納保"的健保精神下, 要收保費並沒有錯, 只是多少錢的比例問題!


簡單問個問頭
營業所得不是己經扣稅~~(內容應己含扣稅後再發給股民的投資股利)
為什麼要再扣一次稅率呢?
況且健保不足政府不檢討體制
怎麼會變稅呢??那以後什麼不足時就多想個稅制就好了~~~

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租屋收入
試問到底課得到那個人呀(看有沒有1%)
到時再把房價轉移給租屋者~~

現在很多政策根本是把人民逼到死巷
整個台灣搞的官不官 民不民的~~真是亂呀
想移民又沒本錢~想發聲又沒人鳥你..........
小沙皮 wrote:
其實我想得並不複雜, 我只不過是想強調兩項基本概念而已! 謝謝!

1. 股利的發放與否和去年公司有無賺錢有關! 這的確算所得! 而股價的漲跌與未來前景有關! 要分清楚~

2. 購入一家公司的股票要有認同他的經營理念並成為其老闆的打算!

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將自己看成散戶, 公司好壞與他無關, 只是打算賺一點就跑!

我以前也是這樣, 現在我瞭解以前的想法不太正確! 凡是應該回歸根源才是...,...(恕刪)


我想我說的很清楚了
如果硬是要把企業經營的概念套用在一般投資人身上
那就得讓投資人可以像公司一樣認列投資虧損,我們不可能持有股票一輩子
總是會有賣的一天,而一旦賣出就會產生損益

以所得分配為概念的稅制,當然是要實際賺到錢才能課稅
所以我說你想複雜了,投資人賺到錢就課稅,沒賺到就不該課
就是這麼簡單
你的最基本假設就錯了
"享受"股利配發
要搞清楚!!這不是享受,是股價變低換來的
不是公司施捨給你的
是從我的口袋掏出錢來再拿給我
這樣哪算所得

買進公司股票
股價如果漲了
那也是我去承擔了會下跌的風險
承擔了資金去其他地方的機會成本換來的報酬
也是有付出
不該扒兩層皮發股利又課一次



小沙皮 wrote:
享受股利配發的同時, 你當然必須承受這家公司的股票有無貼息的可能!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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