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查稅獎金就沒動力做事?瞭解。瞭解怪不得之前檢舉繳費給永佳樂,卻是台灣寬頻開立發票新莊國稅局,先是說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受理後又發公文說因為我都沒提供,結案處理我打電話去新莊國稅局,告訴承辦人胡先生因為怕會遇這種事,所以寄掛號^^我把繳費給永佳樂的證明,和台灣寬頻開立電子發票所有的號碼都提供了郵局網頁說你們幾月幾號就已收到所以他才改口會重啓受理請他發個公文證明真的還有受理,結果也沒都沒有我轉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稅務員,他才願發個公文來,說此案已重新調查。因為沒有查稅獎金,所以至今查不出個結果。
T0505T wrote:沒有查稅獎金就沒動力...(恕刪) 我的案例更扯向屏東分局檢舉店家漏開發票案件檢舉信發出隔天我接到廠商的關切電話:先生您好忘記開發票給您,要我們送到府上,還是您過來拿?這不是洩漏個資?甚麼叫洩漏個資?這不是官商勾結?甚麼叫官商勾結啊?誰還敢檢舉啊?嫌命長??
給大家看個檢舉案例正 本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 函地址:92044屏東縣潮州鎮光華里永康 街66號承辦人:9230聯絡電話:(08)7803202受文者:檢舉人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28日發文字號:南區國稅潮州三字第1000017552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密(保存期限屆滿後自動解密)附件:主旨:台端檢舉萬○豬腳大王(海○飯店)涉嫌逃漏稅捐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台端100年9月9日網路檢舉書辦理。二、本案經請 台端提示具體事證,惟迄未提供,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6點規定,免議存查,嗣後如再提示具體事證,將另案辦理。三、台端關心稅政,特此申謝。正本:檢舉人(0034065)副本:本所第3股主任 周民祖檢舉有甚麼用??這就是國稅局的回復函稅務獎金稅務人員領坐在辦公室吹冷氣?這不是官商勾結甚麼叫官商勾結?有本事的就逃漏稅包庇逃漏稅的官員還可以稅務獎金?
T0505T wrote:永佳樂和台灣寬頻是兩...(恕刪) 所以也就是說他們雖然網站上名字掛在一起,但是財務是分開處理囉?有關商業財務這部份我不瞭解,但是對於如果承辦人員未有效積極查核建議是可以去該局政風處檢舉的.感謝你的說明
m531215 wrote:給大家看個檢舉案例正...(恕刪) 樓主不要氣,我猜測商家裡面有備妥開立統一發票的機器,等到查稅人員到的時候,馬上開一張,再說是你忘記帶走.不過,看下列第9點"承辦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人員,對檢舉人姓名及檢舉事項,應嚴守秘密,違者應予嚴處。如認其有涉及刑事者,並應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但檢舉事證未涉及檢舉人基本資料者,如因調查需要,經檢舉人同意後,仍得提示與被檢舉人查對或認證。"樓主實際上怎麼跟查稅人員談話我不知道,但是照上述第9點商家是不會知道是你檢舉,進而打電話給你,所以一樣向該局處政風檢舉吧.不過順道一問,商家跟你認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