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女友的金錢觀應該蠻有出入的~就算你擺平車,房,生活....但你們結婚後還會多一種叫小孩的人類跑出來~不換女友是對的~~~現在來說~但你先把一個月36k如果轉過來變63k~或許頭不會那麼大簡單的水庫理論~你的出水量要大於進水量~那你的水庫將乾掉~~除非有暴風雨或颱風來幾個月(也就是說你要中威力彩之類的)~
sb097919 wrote:一開始買車就錯了,3...(恕刪) 你完全沒本錢買房子怎麼會想你車賣掉有110~120,你才付了一年的貸款車賣了,錢要先還銀行,應該說你要先還銀行錢,車才能賣你揹著車貸,信貸也不會借你錢,他會看你的還款能力,你每個月只剩七千,怎麼還?何況你還有信用卡額度被佔掉了買房沒有全貸的,連頂新魏家都只能貸9.9成月薪3.6萬買破百萬的車....,太辛苦了吧跟你女朋友商量看看吧,什麼年代了,又生活在台北,二個人不吃不喝都不見得買的起了,還一個人全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