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戶進去了,股東思變,壓都壓不住,之前接的大大,還在嗎? 繼續看下去……(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17年4月10日電)欣同針對大同 (2371) 聲請假處分案,台北地方法院今裁准,即欣同3位董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須列入股東會候選人名單,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對此表示,相當感謝法官的裁決。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針對大同聲請假處分案,台北地方法院4月10日裁准,擔保金2億6316萬餘元,即大同必須將欣同代表人楊永明、林宏信、獨立董事候選人林鵬良,列入即將在5月11日召開的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