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出擊 wrote:
我在此大聲疾呼,千萬不要抱持著我擁有這檔股票,是為了打敗定存利率,而想長期持有參與配息,這從根本上的觀念,就是個大錯誤
很可惜前陣子有人提出除息,不要扣除明天開盤參考價的提案被否決了
我認為,公司的價值,也就是市價是由市場所決定,除息,這件事情應該當作保留盈餘之減項,若要提醒投資人,除息後有什麼影響,應該將明天除息後淨值減少的數字,公開於股市觀測站就可以,投資人自己會去評估明天想要買進賣出什麼價格
-----而不是由證交所強制除息----
網路上有幾篇熱烈討論,美國到底有沒有強制除息的規定,綜說紛紜,解釋理由更是天花亂墜,
但我總結我的心得((也許是錯的))我不確定,但是我相信我的看法
就是美國財經網站,確實會出現明天的除息參考價,也就是跟台灣一樣的制度,但是......這是提醒...不是強制
美國證交所並沒有公布除息參考價,也就是說,美國除息不會影響大盤指數
因此,在台灣仍然保有強制除息的規定的現在,千萬不要用著,殖利率可以打敗定存的觀念去購入股票,也許您曾經或持續保持高報酬,但是,如果是我,我的錯誤判斷所導致的盈餘,我都會十分恐慌,因為這就是運氣,運氣帶來的財富,也會因為運氣不好時,全部還回去
首先什麼是殖利率,定義要先搞清楚。
殖利率=股利(現金)/買價(進價成本含手續費等)---【股票股利一般不計入殖利率(原因就是個人權益不變)】
因此一檔股票發現金股利10元,市價100元,現在買殖利率約10%(稅+雜費考慮進去)。但別人可能早就買了可能買在100元以下,所以她的殖利率高。
只要一家公司每年能配滿意的股利給持股人,那他就是成功的投資者。
另談談為何一定要除權息,發放現金股息公司現金明顯減少了,公司價值相對減少,就市場效率理論而言,市價馬上會降低。
至於無償配股就是股票分割,一塊餅分成10份跟分成11份,當然分越多價格也是要減少。
我是認為很多買股票的投資人對股票本質認識不是很清楚。
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無法區別的緣故。以您舉的公司發現金,投資人除息前後財富不變的例子就不恰當,投資人收到現金股息,其財富實質增加了。您會說可是市價減少了,確實是減少了,可是還沒賣掉,市價每天在變,等賣掉再算差價。況且公司賺錢不給現金不給投資人只記帳對投資者沒保障,需要錢只能賣股,股價又跟公司價值不相等。這樣合理嗎?
若台灣股票市場遊戲規則改變,例如取消漲跌幅限制,則無所謂除權息參考價了。因為市場自己會算出公司應有的價格。
股市新手的一些感想。
除權息參考價是前一天收盤後的價格。
有人看配得不錯,買在這價位值得,就除權息前買進。
因為公司都會提早公布配發多少股利。
參考價的殖利率,也是市場機制下出來的,可以供大家參考,但如果真的遇到大資金的買戶,錢多到可以佈長線局,控制除權息前一天的價格在哪裡,殖利率就多少,但那也需要很龐大的資金。
而且每個人買進的價位不同,所以殖利率自然也不同,有的人可能高於除權息的殖利率,有些人可能略低於。
但買氣增加,股價上漲,殖利率反而是降低,這就矛盾了,但覺得上漲這價位的殖利率划算,自然還是會買,雖然有些人買不是因為殖利率。
所以這殖利率只是提供小股民們能夠有一個選股的標的的方向而已,為了能夠留下紀錄。
理論上公司目前的實際清算價值是以淨值計算
也就是反映公司從過去至今營運所累積的價值
但目前股價是反應公司未來營運的應有價值
這也是淨值與股價會有落差的原因
因此公司發放股利之後
也表示未來的應有價值會減少發放股利的部分
因此股利發放時股價會同步減少
這應該是合理的
但比較不合理的是既然股利是從目前的淨值所發放的
而且股價會同步減少
那收到的股利應該不屬於賺到的所得
而是屬於部分淨值的返還(類似現金減資)
但股利卻還是要納入各人所得額計算所得稅
舉個有點不倫不類的例子
如果你的存款有100元
你領回10元時
如果10元會被納入各人所得額並繳交所得稅
這似乎就不合理了
但我覺得就實際面言
股利的發放其實就很像上述的例子
畢竟公司的當年度淨利已有課公司所得稅了
如再課個人所得稅就是對同一筆所得重覆課稅
除非發放股利時股價無須同步調整
這樣對股利課所得稅才合理
以上是小弟的酌見
還盼各位提供專業意見指點小弟是否有邏輯的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