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ung1105 wrote:
幾年前住院,跟幾間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都被告知實支實付只能用正本申請,但因我是之前就投保,所以還可以申請。
這是正確的嗎?
如果當初投保時已經有告知有投保其他的實支實付險種,
而保險公司知道後還是承保了,
那之後保險公司就必須接受副本理賠。
除非你在投保時沒有告知已投保其他實支實付險種(所謂告知是要在要保書上告知,不是口頭跟業務員告知喔)
那保險公司就能拒絕副本理賠而要求正本。
或是副本就只能以日額方式作理賠。
chihung1105 wrote:
實支實付有理賠金額可能不足以支付的問題,比如保額只有5萬,但實際醫療費用是10萬。
以前一次申請經驗,保險業務員都說以後只能用正本申請,那多保幾家也無法作申請,這樣對嗎?
如果這次修法通過了,就是如此,
所以保額或單位數最好就要提高一些。
避免限額不足無法填補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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