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錯特錯,要維持稅收,減徵有錢人稅,當然得加徵窮人(例如薪資所得稅).
或是真的納不到稅金,只得降低建設,健保,教育等公眾支出.
降了稅有錢人就不逃了?
前面網友已算出,國泰逃遺產稅逃到千分之一以下,他們連百分之一都不想繳了,怎麼會去繳百分之十.
防逃遺贈的方法其實很簡單,
像國泰,新光,中信,這種老子沒繳遺贈稅,事業卻移轉到兒女手上的,除了代表逃稅外,還會代表發生了什麼事?
難道兒女天縱英明,每個都從老爸的企業體內,又再次的白手起家了?
這在國外,無論過程包裝的多完美,過程看起來多合法,但結論逃了稅就是照逃稅法辦.
(舉例如想假結婚取得美國國籍一樣,即使結婚手續辦的再完善,甚至都同居了幾個月,但只要被抓到結婚目的,是為取得國籍,移民署照抓不誤.)
現在這些老子逃遺贈稅時,錢匯出名義,一定是申報對外投資,沒人會報目的,是為了繞一圈給兒女.
但結果卻是繞了一圈給兒女,這就是名實不符,這就是逃漏稅,這就該補稅,加幾倍罰款.情節嚴重的刑事侍候.
所以有錢人想省稅,錢盡量匯出國外無妨,但子孫只能選擇去幹寓公.
國內企業必須留下給不想逃稅,有心在台經營的企業家.
所謂抓不到,避不了富人逃稅,其實僅是為政者與有錢人間的協議,唬弄世人的藉口罷了.
每年免稅贈與,匯錢國外避稅...
勞工階級終其一生求個溫飽,瀕臨最低工資不講,因為戶長自然死亡而要繳這筆錢
讓我想起我國小時候,因為戶長(奶奶)死亡必須繳二十多萬的遺產稅,那年我爸只有三十幾歲負擔爺爺&奶奶的生
活費&房屋老舊翻修費,省吃儉用,還被那些離家的親戚看衰,喪葬費&遺產稅加一加也要40-50萬,那年我爸爸
也不過是個月薪三萬多的勞工,後來才知道爸爸下班還去兼差清潔(難怪小時後印象爸爸就是一直上班)
為了錢~真的不得不認真工作,在這些基層勞工努力工作的同時,上位者體諒過嗎?反倒是那些所謂的有錢人家,
漏稅、逃稅、想盡辦法就是為了避稅,我高中同學有好多都是坐著雙B車上學然後申請中低收入戶拿補助,但是我
有那個資格卻不想申請(骨氣?傻氣!)
現在想來,難怪很多國家會有內戰,不是沒有原因的,當哪一天台灣的基層勞工被壓榨到極限,我想也會有很多極
端的事件吧!
食不安全、社會結構失調、有錢人家的錢哪來的啊?!
唉唉!日子過不下去~買包碳
補中秋節的烤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