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stand wrote:
預定利率不等於年化報酬率,要精算一下。另外我也不清楚這是否為利變型保單。建議Q大回去把保單拿出來研究一下,實際去算算IRR,也許會有驚喜 ...(恕刪)

我有一張1999年投保的南山人壽終身還本險,年繳保費新台幣57,800元,今年(2018)剛好繳納完畢,從明年(2019)起每年領取新台幣10萬元直到終身。

這張保單的預定利率「號稱」是7%,如果我用第30年度末的解約金2,048,600元,加上已領取10年共100萬元還本金來計算的話,這張保單的IRR大約是5.31%;可是如果不是用解約金而是用身故保險金的300萬元來計算的話,IRR就會跳到6.56%了。



所以,如果就最終可能會解約的固定利率型儲蓄險而言,IRR合理的範圍大概是「預定利率-(1.5%~2.0%)」左右。
英間大,
「您」一字稱謂小的承受不起。

確實,價值投資+好公司長期持有的投資策略我會,ETF+資產配置我也會。(要說有兩項投資聖杯也可以)
兩種方式的核心理念我都知道,都可以賺錢,不難。

因手上受託管理退休資金不小,特別重視「風險控制」跟「資金控管」。頂端投資者總是稀少,投資領域高處不勝寒。

保險我涉獵不少,從「財務規劃」高度來看,富人無需保險,此謂「風險自留」。為何富人仍會投保呢?節稅考量,盡可能在低減損的情況下,傳給下一代。(大富者成立基金會來持股或海外持股信託)中富者愛買儲蓄險來規避遺產稅,但近五年,國稅局抓很兇,一些不遜於諸位的長才都在國稅局工作(聰明人),被繼承人過世前五年,密集投保、高齡投保、鉅額投保都會被篩選出來,這太多了,就此打住。


英英間LKK wrote:
十二大您好由您回文看...(恕刪)
灰狼大,這我很了解,你圖檔無需po,請删圖片。
低調不顯露,不爭鋒。

大隱隱於朝,中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



灰狼01 wrote:
在01我幾乎不貼對帳...(恕刪)
這是真實的,現行多數保險公司最低保額30萬的也有。

你人身保險不保,風險自留ok,但汽機車第三人死殘+財損+超額務必要研究後投保,拿辛苦存的2000萬賠償過失,造成大學生變植物人感覺很不好!
最新有單一保額3000萬的產險可買,明年我會選這種。(應該是明台跟新安有賣)


灰狼01 wrote:
保險我算外行,除非必...(恕刪)
刪...刪...刪...刪...刪...刪...刪...
灰狼01 wrote:
套上價值投資邏輯,若非買錯股票,何必停損?...(恕刪)

lsd193anthon wrote:
亞洲首富李嘉誠也購買大量保險轉移遺產稅風險.
有錢人考慮的面象很多.

他有幾百億美元的財產,靠買保險來避遺產稅?
有沒有搞錯?

李嘉誠先生的財產早就進了 "李嘉誠基金會",這個基金會控股
長實,長和,以及長江基建.

我曾居港6年,香港有"遺產稅"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你以為亞洲的有錢人的資產往香港與新加坡跑,所為何事?

香港取消遺產稅已經十幾年了.


https://www.ird.gov.hk/chi/tax/edu.htm#a16
2005 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

《2005 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下稱 "條例"] 於 2006 年 2 月 11 日生效。隨著取消遺產稅,無須就該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遞交遺產申報誓章或呈報表,或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以申請遺產承辦書。凡在 2005 年 7 月 15 日或之後但在 2006 年 2 月 11 日之前去世的人的遺產("過渡期的遺產"),如基本價值超逾 $7,500,000,只會被徵收 $100 的象徵性稅款。

條例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向遺產受益人提供一系列的支援服務。新支援服務的目的是保障在 2006 年 2 月 11 日或之後去世人士的遺產受益人的權益。

https://www.iras.gov.sg/irashome/Other-Taxes/Estate-duty/Estate-Duty/

What is Estate Duty
Estate Duty has been removed for deaths on and after 15 Feb 2008.

Estate duty is a tax on the total market value of a person's assets (cash and non-cash) at the date of his or her death. It does not matter if the person has a will or not, the assets are still subject to estate duty.

我也曾居新加坡11年,香港取消遺產稅以後,新加坡流失巨大財富管理業務給香港.
兩年以後,於2008年,新加坡跟進取消遺產稅.


Katong wrote:
他有幾百億美元的財...(恕刪)



的確,通常集團型的會設基金會,透過捐助方式,同時執行公益與節稅。基金會、控股公司、投資公司等都是節稅管道選項,因為各國稅制不一,錢也跟著到處跑,但要注意的是全球反避稅的浪潮與CRS的實施。大富有大富的做法,小富有小富的選擇,一般人有一般人的做法,共同的就是希望能少繳點稅,保險自然也是選項之一。可能要注意的是保險不全然能節到稅,有時可行,有時會有遺產與贈與問題就是。
有機菜菜子 wrote: 全球反避稅的浪潮與CRS的實施 ...(恕刪)

我11月的時候把香港的資金轉移到美國了,且戰且走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