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蟬變 wrote:
疑惑.是你們個人的感覺.我只是想要參考多數人的意見.


看了這幾頁, 大家都是說把地給還一還算了. 我看你也就這樣做吧
真希望房子也能來個375減租,房東要賣房子可以分我三分之一,

我家是沒遇到375減租,是耕者有其田,

現在那些佃農都開名車住豪宅,而我家還是祖厝,果然是風水輪流轉,

個人建議把地還了吧,不是你的何必要貪呢!
brexchen wrote:
看了這幾頁, 大家都是說把地給還一還算了. 我看你也就這樣做吧


要是會的話,就不會上來發二篇了
這個社會一向指責多過鼓勵.再這發文就看的出.
那是被土改分田的地主跟微利專職佃農的共業...

跟混吃等死的不肖子孫沒有關係。乖乖種稻交租,
就沒人砲你。
White bear wrote:
你不過是一個祖先曾經...(恕刪)

種過樹的人都知道..
樹無皮..必死無疑 xdxdxd ...
來自新竹的強尼..
社會風氣如再不改正.後代子孫人人自危.人心惶惶
天蟬變 wrote:
這個社會一向指責多過...(恕刪)


這個社會確實指責多過鼓勵

但要鼓勵也得有梗值得誇獎
請問您覺得自己哪兒應該獲得大家的誇獎呢?

法規並無明訂佃農有分杯羹的義務
也無規範地主應該接受佃農改種東西的意見
既然是法規沒有的事
希望大家給您什麼樣的意見呢?

這不叫共業
只是很單純您的私心與執著放不下罷了

天蟬變 wrote:
社會風氣如再不改正....(恕刪)


這句話是對的
我們需要更法治更有品的社會

講道理照規章
自然就不會弄得人心惶惶

換言之就是, 不要貪圖人家的土地

還是我誤會了您的美意呢
我真的沒有要貪圖人家的土地.我也曾要地主看要不要收回.
你真的誤會了我的美意了.所以我就說這社會都只看一面
就自以為是.亂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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