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ge2007 wrote:
那你能舉一些前幾位勞委會主委做了什麼好事嗎??


說王有做事的是你 你怎麼來反問我其他人做了什麼? 就算其他人都沒做事好了 這個王主委做了什麼事又有什麼關係?

Judge2007 wrote:
那你能舉一些前幾位勞...無薪假的時候她不是補助了22k
22k的誤用請別怪她,這應該是大老闆的問題
(恕刪)

22k的誤用是大老闆的問題,那勞委會主委,人權律師王如玄有出來糾正這些大老闆的問題嗎?
白院長說出發明無薪假的人該得諾貝爾獎時,人權律師王如玄又出來糾正了啥??

小郵差 wrote:
22k的誤用是大老闆...(恕刪)


那不干行政院長的事?

他還說發明無薪假的人可以得諾貝爾獎哩
我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spst
你的老闆說無薪假可以得諾貝爾獎的時候
你有膽當面糾正他

即便她沒有糾正他,她還是有在做事情
不然這幾年調薪不是她做的??

22k持續了好一段時間,對當時原本沒有工作的人
至少是有實質幫助的,那些人不會在意我們在這裡辯論什麼
每個月有薪水可以領,有錢賺才重要

舉例來說,如果每個人補助三萬,只能補助一萬人
跟每個月22k但是能補助三萬個人,如果你是勞委會主委你要救一萬個人
還是三萬人~~~三萬人至少也是近二萬個家庭~~

另外一點~~
光她把調薪會議定調為固定每年第三季討論就很不簡單了
要頂住那些大老闆和商人間複雜交錯的關係

把勞資會議從以前不定時改成固定型態召開
光這個制度建立就很不容易了

更不用提勞動檢查多頻繁

可以去找找前幾任的勞動檢查做了幾次
勞檢制度在前幾任的手裡改革了多少??

還有討論時要批評王如玄或是我
麻煩提出一些具體事證做為自己論點的佐證

批評她如果找不出來其他人做了更多事
換個角度來說不就是她有做事,其他人沒什麼在做事!!
這個論點還搞不懂~~~那要跟別人討論什麼!!

字要打多一點~~回答要有條理! 內容要有層次一點!!

Judge2007 wrote:
你在推出這個法案前能想到老闆會這樣搞嗎??
這是事後因果論


有做事..但是不食人間煙火,自我感覺良好的政策

反而幫了倒忙
Judge2007 wrote:
那你能舉一些前幾位勞...(恕刪)


勞退新制和勞保年金法不可否認仍有缺陷,但比起過去進步的優點,就足夠打死全部了。不曉得你是否考慮退休,有沒有實際試算過退休金和年金,真的比過去好太多了。

22K的後遺症是大老闆誤用?那是她明顯失職,她只想急於降低失業率,為什麼是22K而不是基本工資17280?難道她沒考慮過資方可以不花一毛錢聘用大學生,提高資方的意願?資方也不是笨蛋,實際上大多數資方的作法都是定在23K多一點,扣除勞健保及其他費用,讓員工實領22K,避免爭議。這明顯是錯誤的定價。

至於辭退舊員工,聘任新員工怎麼防?不補助22K?大企業不會這樣做,不太需要防。很多中小企業其實根本申請不到,老闆也不是想要補助,光是薪資降低就有誘因了,請問勞委會有任何政策預防這種事嗎?22K的補助一年共26萬4000元,一個30K員工的資遣費加半年失業補助金只需要13萬8000元(如果員工真的去申請失業補助可能更少,因為他的投保薪資可能低於30K),請問勞委會算過這個數字嗎?請問勞委會給資方26萬元的銀彈,讓資方私下跟勞方協議自願離職,有何對策?

無薪假事件,勞委會替大家想了什麼辦法?先說可以低於基本工資,然後改口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順便搞一下政治,推給陳菊,然後發現趙守博才是始作庸者?請問勞委會對資方未經勞資協議,擅自更改勞動條件,處罰過哪家公司?許多實施無薪假的公司可是都沒有工會的,勞委會沒有失職嗎?

這次的151萬勞工適用基本工資調漲,有明顯資方低報勞健保的問題,還開記者會當成政績?天啊!有人可以自我感覺良好到這種地步,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或許她很倒楣,金融風暴發生在她任內,其他幾任的資委會主委運氣好,沒出大事。不過她任內真的是做的最差的一個。
現在的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工作競爭大
對老闆來說你不做總有別人願意做
所以說資方和勞方的對峙總是資方佔優勢(嘆)
那不然以後都不要作事
爽爽的窩在部會裡每個月領它個十幾萬

反正也不要調薪了,也不要勞動檢查了
也不要修改勞動罰則了,也不用開會討論加薪的事

大家都習慣領少少錢就好!!
冤有頭債有主,該怪的是那些大老闆,怪她焦點就模糊了!!

看了一整個討論串,覺得蠻難過的
沒想到大家的想法只想領少少錢就好
還抗什麼議呢?? 挺你的人不找機會多叫她幫你做一些事
不趁她在的時候叫她多幫忙出一點力

還以為現在政務官每個人都可以像彭淮南一樣幹那麼久
一轉眼搞不好一個小事,一個有做事的人就要下台

王如玄以她律師界的名氣,坦白說這十幾萬的薪水
她還不看在眼裡,去看看律師界像她這個等級的
一個月平均下來至少也是三四十萬,她在乎這些??
她如果在乎這些,還需要去做什麼人權律師!!

事情對誰要應該弄清楚,不要把一個勞委會主委權責搞得跟行政院長一樣
她還不是總統,沒有權利叫行政院長聽她的!!

edward3019 wrote:
151萬名本土勞工中...其餘的工作17880根本找不到人(恕刪)

話別說的太快,別說太鄉下的地方,在台中許多小工廠事實上給的就是這種薪水

Judge2007 wrote:
那不然以後都不要作事
爽爽的窩在部會裡每個月領它個十幾萬

反正也不要調薪了,也不要勞動檢查了
也不要修改勞動罰則了,也不用開會討論加薪的事


現在很多文官跟公務員的確是這種心態

如果這些人到民營機構...大概也是領22K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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