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 破產▄爾必達股民~告金管會. 證交所"瀆職"

明月書流 wrote:
這件事情後續不知道會...(恕刪)

的確!好大的官威啊!!!
金管會出這招是有意義的,至少傳達給受害散戶的訊息是"我已經盡力了"。
這個案子無疑賞了監管單位一個大大的巴掌。
散戶要問的是,除了爾必達之外,TDR中是否還有未爆的地雷?是否?是否?是否?

另外,外國掛牌公司是否適用本國投資保護或者相關事宜,恐怕結果並不樂觀。
TDR相關個股財務透明度本就令人存疑,營收狀況也不像上市櫃股必須強制揭露。
散戶進場前可得考慮清楚啊!!!


areschen wrote:


的確!好大的官威啊!!!
金管會出這招是有意義的,至少傳達給受害散戶的訊息是"我已經盡力了"。
這個案子無疑賞了監管單位一個大大的巴掌。
散戶要問的是,除了爾必達之外,TDR中是否還有未爆的地雷?是否?是否?是否?

另外,外國掛牌公司是否適用本國投資保護或者相關事宜,恐怕結果並不樂觀。
TDR相關個股財務透明度本就令人存疑,營收狀況也不像上市櫃股必須強制揭露。
散戶進場前可得考慮清楚啊!!!


...(恕刪)

所有股票TDR都有可能破產倒閉
你要政府不要開股票市場算了
雷曼都會破產了
還有什麼公司不會倒?
叫金管會負責真的很無聊
當時爾必達上市時
還5倍超額認購勒
怎麼那時候沒人跳出來叫金管會要監管?
要投資就有龜零糕的風險
不然把錢鎖在保險櫃最安全
怎麼金融海嘯經驗才過幾年大家全忘了


七七三 wrote:
所有股票TDR都有可...(恕刪)


我想七大可能還不太清楚證管會的某些功能

其中審核就是一項 (如果體質爛也上市,算是沒善盡監督之責)

另外當初和金管會有簽署的回收TDR的機制也要執行

而當然盈虧自負,這也是完全的了解~

這樣說好了,假設七大目前手上有XX公司的股票

然後XX公司在休市期間就發布破產保護令~

讓七大完全無法做任何的因應...我想是你也會悶吧






hemispherical wrote:
玩股票玩了十幾多年了...都應團結起來,聲援受害的股民

要不然,下次自己的股票被黑了,就沒人來聲援了(恕刪)



"自己的股票被黑了,就沒人來聲援"

在台灣股市,沒有比不知道這件事還恐怖的事了
證交所已經告訴你TDR出事了會有跨國訴訟及執行的風險。

把完全不相干的雷曼扯進來幹嘛?

要不投資人貪心或者一廂情願,或者爾必達....或者金管會.....怎會有五倍超額認購的蠢事發生??

每一家公司在掛牌前,總是把自己好的一面表現出來,不好的儘量隱瞞,隱惡揚善,以期賣個好價錢。

新股不買本來就是股市老手的準則了,吃虧了怪誰?

應該是原股下市前一天成交價

再換回比例

以今天日股收盤價7元來說

一張台股TDR市價台幣128元

有良心是以台股價格收,沒良心以日股收盤價回收,更沒良心是不回收




ebola01 wrote:
爾必達聲請破產▄▄▄...(恕刪)


又要討國賠?

買TDR之前風險預告書簽了嗎?

+100
很多人沒同情心
沒感同身受<+lockquote>hemispherical wrote:
我覺得,有些人都有一...(恕刪)
catmoo wrote:
我想對於雞蛋水餃我還...(恕刪)


證交所副總林火燈表示,爾必達在申請上市時提出承諾書,它必須無條件收購在外流通的存託憑證,而收購價格是在董事會做出終止上市決議當天的前一個月TDR收盤價平均數,或者是淨值。

公司倒閉 本來就是剩下淨值

淨值然後去讓所有債權人分

所以各位股東還是拿的到錢錢 只是除了股東要分 應付帳款的公司也要分
員工搞不好也要分這個淨值

總之拿回來的應該少之又少了


「存託機購這個時候有義務,把TDR所表彰的權利在日本做成處份,處份後的價值扣掉必要費用,再還給投資人」。 -->日本都沒有人要買這個股票了 賣掉再扣掉必要費用 搞不好都變成0了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證交所副總林火燈表示...(恕刪)


理論歸理論、實務歸實務。


在我的股市經歷中,曾經持有下市公司的股票不下三檔(踩到地雷),沒有一檔能在清算後領回半毛錢。

早期的我很喜歡賭低價的翻轉股,也是我股市經歷中賠最慘的時期。

因此,票面以下的股票完全無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