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u wrote:
正確的訊息就在我的文中
只是你的無知不認為那是正確的而已...(恕刪)
的確本人還有很多知識需要學習,就不打擾你去法院借廁所了
你請繼續

mark168168 wrote:
個人覺得你不想花錢..請律師..很危險可以說穩輸的..法艇上你講得很誠懇法官會認為你心虛..根本不相信你..還是找有經驗的律師諮較妥較當..
....(恕刪)
Lawu wrote:
1.視銀行而定,要打撤銷訴訟曠日廢時,一拖少說半年
而銀行的底線?依您的案例來看,早就打成呆帳,大多數銀行能收回本金就算了
少數銀行是本金還能打折(中信、台新)
但也有銀行很硬的,就是一毛不減的~~但您說銀行一開始就砍了一半,表示這家銀行可談的空間很高
您可以問一下當初本金是多少,金額怎麼算?
有很大的機會可以用本金把本案結掉
2.如不和解,就一定要去開庭,至少可以拖延他們的時間
讓銀行更願意讓利
本案銀行勝算很大,但是要勝訴後還要請求回復登記成您前夫的名下
然後再查封拍賣
要很花時間,整個流程跑下來至少一年吧~~~
時間就是金錢!!有的銀行能收回本金就算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