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立美國券商可能產生的遺產稅問題

OK!

如果ADR都不算美國資產了
ADS就更不用說了,不是嗎??

pigstand wrote:
BABA是ADS,...(恕刪)
宮保GG wrote:
OK!

如果ADR...(恕刪)

ADR不屬於美國徵稅範圍,但是ADS需要進一步查證。
宮保GG wrote:
能透露這來源嗎?

0.11% ...(恕刪)


永豐證,去年7月的offer,今年沒問
富邦證,去年7月0.12%,這個月0.15%


它就是符合第一條啊

shares of a non-US. corporate.....



BABA 的HQ 還是註冊在 中國蘇州 屬中國管轄
只是它的財報規範 需要符合 NYSE

pigstand wrote:
ADR不屬於美國徵...(恕刪)
謝謝
我也想來問問

我想 如果夠低 有些固定收益的資產 就複委託上買就好了

我想再問問
複委託分發的 股利 入帳台灣國內外幣帳戶
除了預扣稅 還有其他費用嗎?比如 匯費 手續費........


Nuke worker wrote:
永豐證,去年7月的offer...(恕刪)
宮保GG wrote:
它就是符合第一條啊
...(恕刪)

我瞭解了,感謝宮保大大的說明。
宮保GG wrote:
複委託分發的 股利 入帳台灣國內外幣帳戶
除了預扣稅 還有其他費用嗎?比如 匯費 手續費........


複委託派息沒有收匯費、手續費,也沒持股管理費,我認為複委託是我這種靠利息過活的好管道,配息、贖回於T+1的中午就入帳了。
pigstand wrote:  目前準備測試開支票,用光票託收的方式轉回台灣。我測試成功後再分享...(恕刪)

看來下星期必須找時間測試了
pigstand wrote:
ADR不屬於美國徵稅...(恕刪)


adr,ads他們都不是在美國註冊上市公司,都是在外國註冊,兩個非常相似

請注意美國課稅是以標的註冊上市地點為主
可以google一下adr,ads。


另外複委託跟海外證券的交易費用差很多

海外證券的交易一次是以1~8美元之內

以我ft來說交易一次是3美,不管金額多大

複委託則是基本低消(至少12美以上)

再加上以%來計算的手續費(等於你金額越大,你交易付出越多,長久下來就是不少的數字)

另外可以到綠角部落格查詢複委託,可以得到相關資訊。

如果你的金額大建議是開海外證券
因為光交易費用就差非常多倍

如果一年會交易超過5次也請開海外證券
光交易費用就能吃掉不少本金

(台灣人玩短線做波段的佔絕大部分,很少人長抱,再說了外國人投資美國,資本利得是不課稅的,你賣出賺多少就實拿多少)

還有複委託跟海外證券能投資的標的差非常多。

最後請各位投資人謹慎思考,複委託一樣是要經過國外券商的,(複)委託,只是原本海外證券是你個人委託海外證券商,複委託則是你委託國內券商再委託海外券商這樣,多收一層費用這樣。

也別天真的以為複委託就沒有經過換匯這一道程續,你領到的股利匯出去的錢都要面臨匯差,匯費的,他名目上沒額外跟你收,那是因為早就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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