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原則低估有潛力的企業,反而只是把國內企業努力成果,送給較早看到潛力的外資了

就早期的投資者賣在5元以下的,以淨值來看,已先認賠50%了
。買在5元左右的,當企業潛力開始發揮時,得到的是認賠者的淨值回升,與未來的發展利益,報酬率就變成數倍了。(面值10元,股價5元時的買賣。當股價再回到10元時,一個仍是虧50%,一個是賺100%,作弊作很大?!
)當此企業開始穩定獲利時,會計淨值還是會低於實際的公司價值,此時對穩健的投資人而言,每年穩定的投資報酬殖利率,才是買進與否的考量(MSCI)。

差異就是淨值理論惹的禍吧,還有就是潛力公司的判斷吧

多些像版大的潛力判斷先知,才不會利益都讓外資拿走了

註:有人說台積電外資持股過多,股利多給外資拿走了;張老大回外資持股台積電比重達8成,這不是台積電想要與選擇的,是台灣投資人選擇的結果,呼籲台灣投資人,若對台積電有信心,可以多投資台積電,且每天都有進場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