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看看這樣的早餐店經營模式OK嗎?

這個故事的別人實際案例(開店:1人出錢,另1人不出錢只負責執行),

我印象中好像約1個月前在Mobile-01有出現過(若有人知道網址可以幫忙做個連結),

出錢的那個人也有poll文,請教大家的看法.

PS:
(1)好像最後經營不善,店收了,出錢的人拿不回當初的全部投資金額(好像只拿回一點點).
(2)好朋友最好不要扯到金錢,否則很容易交惡.

TKS~

我這裡有個血淋淋的例子:
有個仲介朋友G大姐,她想自己開一間房仲公司,就找了我的好友A(我和A以及G都是十前年前就認識了),以及G的朋友B和F,四個人合資,每個人出25%共100%,開了一間房仲公司.一開始出資時G就向A說因為資金卡在某個房產上,先用借的,也就是A先出50%,下個月錢從那個房產出脫後再連本帶利還.因為大家都是十多年的好朋友了,A也不疑有他,就匯了50%的款項過去給G.
沒想到經營當中,G的那25%還利用各種理由一拖再拖,資金從未到位.一開始攬了幾個案子,有一點錢進來,G就說要先分她所擁有的1/4的利潤(但實際上她的1/4資金根本都還沒拿出來),而且G當名義上的老闆,吃要吃好的,用要用好的,經營了幾個月開始虧損了,就要求其他3個投資人加碼(當然她也在"名義上"加碼,不過希望A再先壂).而A並不是笨得那麼徹底,他拒絕了,而且希望退出股份.但G認為也許大家再多投入一點資金,也許可以渡過難關轉虧為盈.B及F的看法有人和A一樣,有人認同G,大家在增資與否得不到共識.最後鬧到很不愉快,A決定止血,虧掉的那一份就算了,但至少G向他借的那一份要拿回來.
這時候大家都扯破臉了(指A和G),G當然不肯還(因為當初沒立文件證明G所出的資金是向A借的,不過有轉帳證明,證明A曾轉帳50%,但弄到最後變成G指A願意出50%來投資那間房仲),搞到最後A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而B和F當然也吃了一鼻子灰.
最後G除了搞掉一個自己沒出資的公司,失去了2.3個朋友以外,幾乎沒什麼損失.

幾乎同一個時期,我也是因為G找我投資某棟透天,用我當人頭.害我賠錢.因G在賣這間房子上態度不很積極,最後放了2年還無法售出,還把房子回丟給我(因2年寬限期已到,開始要付本利了,所以把房子丟給我要我自己處理),最後我只能用比原買價還低的價錢賣出,前後虧了60多萬.當然從此也是和G不相往來(但並未當場撕破臉).那是2008年,馬英九當選總統,我才能賠那麼少,不然問過很多人,都說原價650萬的房子,能賣超過550萬就算上天保佑了.我本來抱持著虧150萬的準備,還好馬總統選上那陣子房價稍有起色,讓我把房子賣了個還可以的價錢.總共才賠六十多萬.

從前我們幾個朋友常和G一起喝茶,一起打牌,她用錢很海派,常常請客.沒想到最後才知道原來她是用別人的錢很海派.真的和樓主有得拼.
感謝分享,真的,朋友之間最好別有金錢上的往來,要不然,連朋友都沒得當了。
小弟來幫您估算成本!我家是早餐店開了25年

每月店租 10000-30000看地段行情

攤子 30000-50000看你所需空間與設計

鍋鼎+瓦斯爐 5000

桌子+椅子*5 3000

烤麵包機 800

一些雜物 10000

人事成本 勞基法基本工資約19000*?

食材 5000

招牌 5000-20000看你所需要的樣式

以上大約15萬元左右,這是最基本的投入成本

每月固定得支出除了人事、水電、材料、店租、食材大約得支出60000-80000

一年固定得支出佔 8萬*12個月=96萬。200萬大概讓你燒個兩年 這是假設性都虧本的情況下



你5萬可以做啥??????去乖乖上班吧!地球是很危險的....忍不住想酸你!!


我可以借你二百萬,
不過我親戚家是經營XX借款的,
我會請他們來處理
出錢的每半年按出錢多寡的份,收紅利跟本金(我拿我應該拿的份),順利的話!大家3年後可回本,當然我無法保證這前半年或之後一定獲利。而且就算不幸展店不順,因為我手頭沒錢,所有的資金都是別人出的,我不負賠償之責,不過我相信我一定可以讓這間店搞起來,我可能會找不太認識的來當我的投資人,到時頂多不要當朋友反正也不是很好的朋友。
----------------

版主覺得自己該拿多少= =?
哇靠
資金都別人出
你不負責賠償

你憑什麼覺得自己可以搞的起來呢XDDDDD

最後一句也不是很OK
看到就打槍了

我很好奇誰會投資版主?
sc945 wrote:
我這裡有個血淋淋的例...(恕刪)

許多社會團體都有這類似A這種人在其中...請客 泡茶 咖啡 ..辦各種聚會都是為了交朋友 做生意

時間久了就會露出馬腳...專門找人投資開公司 開店 買土地賺差價...目的是為了詐騙這些泡茶的朋友

不久前也遇過一個...大家始終都覺得他"怪怪的"...來參加社團活動1年多就開始找人投資

還好沒有人相信他...最後去騙一些想做生意的大老闆...聽說搞了2-3百萬...目前已經報警提告中
Generation Kill
我是開早餐店的...
聽完這位仁兄的說法後,有兩種可能:
1.想辦法弄到200萬後,一走了之..哈哈!騙到錢了!
2.開店後準備倒閉..
ray4cyber wrote:
不如你把手上的5萬元拿給我投資選擇權,
賺了我拿我應該有的份,順利的話,3個月應該可以滾到50萬,3年後滾個幾百萬上千萬吧~
輸了就算了拍拍屁股跟你說聲sorry,
如果你是投資人,你願意嗎?

這不就是現在投顧賣基金的方式嗎?
可是大家都在鼓吹買基金理財阿~~

sc945 wrote:
我這裡有個血淋淋的例...(恕刪)


搞不好當初用你當人頭買這透天厝,她已經從中先賺一手了(用小人之心去想的).

這年頭利用朋友間的信任感來賺錢的案例還真是不少.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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