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月姑娘 wrote:
我真的是完全看不懂耶...(恕刪)
簡單來說,你(家戶總所得-個人和扶養親屬的免稅額-薪資扣除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其他殘障扣除額或利息免稅額....) 後的 應課稅所得,若> 50萬,表示你所得稅需繳到12%~45%.
當股利的抵稅率減半的新制通過後,你將因參加除權配息,付出代價.
例如 買進150張$20,市值300萬的瑞軒,除息配給你30萬,因健保稅2%,你實拿只有29.4萬,同時股票也少了30萬市值,你的總資產並未因除息而增加,反而少了$6000. 卻因此造成你需額外多了30 x 20% =6萬 的應納所得 稅(若採列舉扣除額的選項時, $6000的補充保費可扣除免計稅,只要以29.4 x20% 計稅),原本舊制,瑞軒可以讓你扣抵 4.6萬,也就是你實際只要多繳6-4.6=1.4萬 ,
但新制只能扣抵2.3萬,變成你實際需多繳 6-2.3 =3.7萬 股利所得稅給國庫,比舊制多繳了 3.7-1.4=2.3萬.
除息後若能順利如預期的股票上漲3%以上,(~$0.54),並且獲利了結賣掉,你就至少賺了8.1萬.你也許就不在乎多繳那$6000的健保稅和1.3萬的證交稅/手續費,及3.7萬的 股利所得稅.
但很不幸的,除權息並不代表股價就會上漲,就會賺錢.很可能讓你賠錢還賠掉健保稅,證交稅,綜所稅. 在沒有把握一定獲利的情況下,財政部和健保局就假設股民一定會賺錢,把你預扣了健保稅和綜所稅.最後股民賣出時,萬一是虧損,所得減少,財政部和健保局也不打算還你錢,
至於那證交稅,就比較沒爭議,反正有交易,莊家就有理由課稅.
財政部也把股利的綜所稅和健保稅當成交易稅,管你有沒有實際賺錢,就是吃定了股民.違反有所得才有稅的所得稅精神.
若你沒把握除權後 一定會上漲超過3%,選擇暫時賣出股票,等除權後再買進,那你就要付出證交稅和手續費的成本約 1.8萬.
總結兩條路,
1. 參加除權息,可能要付出$0.6+1.3+3.7 =5.6萬 (視你的邊際稅率高低,數字可大可小) 給國家和卷商
2. 不參考除權息,可能要付出$1.8萬給國家和卷商
那要不要參加除權息呢?
可能就要看你的邊際稅率是多高 (5~45%)? 越高表示持股除權息成本越高.既然參加除權,代表你有把握他除權息後一定會上漲,但預期的漲幅是否有把握cover 綜所稅的成本?
有些人或許自認持股會大漲,不在乎拿出資本的1%~4% 作為股票交易的成本.
就算股價已漲5%,有人對未來股價看好或有可靠內線的少數股票,還是會願意多付些成本,勇敢的敲進市價的追價買盤 .
但對大部分股價漲幅沒把握的股票,則採取定價的低價外盤,多1%也不願意,避免增加追價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