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息要繳稅,是最大的笑話

thron wrote:
1.金融是香港的重點產業,他們的股票稅收靠的是法人的利得稅...台灣有類似的環境嗎?
2.新加坡,中國嚴格來說還不算是成熟股票市場(不過新加坡的指數期貨印象中是亞洲第二大),新加坡的重點是衍生性商品跟期貨,股票交易量比台股還少.中國的股息稅即使超過一年也要5%...台灣有這麼高嗎?...(恕刪)


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台灣不是要搞亞太金融中心嗎?為何不行!

第二個問題,中國的股利所得是額定課稅只要10%,而台灣併入綜合所得稅最高是45%,還有另外五種稅要課,台灣不只高且高很多,我都在想你們到過國外看過世面沒?是用想像的嗎???
其實有一個很簡單解決的辦法,就是依持股天數比例撥發股息,一律06/30發放去年全年股息,例如我103年持有某股票120天,剛好103年有開盤的日數是240天,這檔股票103年每股賺5元,將發放3.5元現金,我103年持有1000股共計120天,所以我不管何時賣出,只要103年持有120天,我就拿3.5元*1000股*120天/240天=1750元,這樣根本不用管6/30號該股股價還要抵扣配息,結案。

如同現金存在銀行,他也是依持有時間發放利息啊。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那如果遇到大漲難不成要多繳?

從法人到自然人權益的移轉不用繳的嗎?
seiya936 wrote:
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恕刪)

1.因為這樣搞不見得能成為亞太金融中心,反而會損失既有的稅基......金融中心不是憑空放交易利多就能起來,這牽扯到發展方向和歷史,台灣本身有堅強的實業出口,但並不是國際資金的熱絡彙集點.....歷史上金融中心通常不是港口就是某種貨物的集散地,而成型也需要一段時間.....也就是要先有實體資金流動才有機會建立平台,台灣在李登輝年代都沒成幾乎就注定只能是夢想,現在香港衰落也只是上海深圳新加坡接走罷了,台灣輪不到的.

2.台灣要靠股利撐到45%我也服了,大陸的所得級距比台灣重多了,印象中月薪22k的級距就是10%.....真的要比照辦理?

luzibin wrote:
其實有一個很簡單解...(恕刪)

問題是每天的風險都不一樣,怎麼能視為一樣平均攤平股利?發佈獲利高於預期消息的日子前後風險一樣嗎?
很多大老闆或資本家主要收入是股息。例如郭董薪水佔他的收入是很少的,大部分是靠投資的股息。如過除權股不用繳稅。我想最高興的就是那一些老闆們了,幾乎不用繳稅了。到時候又要怪貧富差距擴大。
你怎麼在這邊說政府的不好,很快這棟樓就被刪到變一言堂,不然就是送進資源回收區。
如果除權息不用繳稅,那大家都想把公司上市了。假設我投資一家公司每年可以分100萬,我要繳稅,上市後我股權比例一樣,公司獲利能力一樣。每年除權後可以分100萬。因爲是上市後除權。我變成不用繳稅。

dancingra wrote:
沒賣出怎麼會賠呢?...(恕刪)

沒賣出怎麼會賠? 融資也沒賣出阿,為什麼要被追繳? 又沒賠?
話說若一檔股票完全沒交易買賣,按這種計算方式每年不斷除權息3~5元,過50年後,應該是一元都不到了
黑心總裁 wrote:
我的意思是假使這間店...(恕刪)

哦,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正常的市價觀點, 你會看到的應該是如下
140-->(一年後分紅前)170-->(分紅後次日)140-->(一年後分紅前)170-->(分紅後次日)140-->...
而不是
140-->110-->80-->...

這間店的經營團隊及獲利能力會一直支撐住股價, 分紅那天我從公司帳上拿走 30 萬現金後第一天,
也許大家對本年度未來12個月前景仍有不確定性, 所以息值扣去後, 也不敢貿然追價以 170 萬來
追股權 (他敢出我還樂著呢), 也許買家出個 143 萬試探我要不要賣, 這就是除息後扣股價的
基本原理 --> 因為我手上的 50% 股權少了 30 萬的含錢量, 被我從公司中提走了!

但新年度新開始, 團隊大家重新努力, 隨著一個月一個月營收報出來, 就像玩梭哈, 一張牌一張牌
發下來, 當大家發現這副牌愈來愈明顯, 就愈來愈猜得到它的當年度成績會是什麼, 買家也會愈來
愈有信心追價, 我也會愈來愈有信心知道我股權今年度將會值到多少... 到了本年度期末, 說不定
大家又發現這家店真的很穩, 又是 30 萬紅利! 簡直像印鈔機! 期末, 我手上的股又是值到 170
萬了...

黑心總裁 wrote:
除息感覺好比是定存單1萬一筆,一年利率1.36,一年後給你136元那定存單價值剩下9864。

前面有大大有解釋過了, 我用白一點的說法解釋... 手搖飲料店例子就是一個定存股, 要類比定存
我想也可以, 那所謂利息是 "本金x利率x經過期間", 如果我固定期初存入 10000 元, 期末
一定領走 136 元, 然後重存一次再拚一年, 那就是:

一期初:10000 --> 一期末:10136 --> 二期初:10000 --> 二期末:10136 --> 10000...

在我領息前一日, 你想買我的存單, 我一定至少賣你 10136 我才不會對不起我資金一年來的機會
成本及應得利潤, 但若我把息領走後, 我的存單就成了 10000 元, 我想賣你 10136 元, 你反
而不會想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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