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0819 wrote:
營業稅也是有門坎的,賠錢哪還繳得到稅?
有看過哪個人收入低於扣除額還繳所得稅的
(恕刪)
你應該沒開過公司。
營業稅是"每一筆生意"成交都要繳5%所得,每年結算企業總盈餘,再繳17%。
而且基本上小公司營業額3000萬以下的,就算你虧錢了,但你如果沒人力去做條列審核,提憑證證明你虧損,你只能做稅務書審,而公式就是用你總營業額抓6%(看不同行業有變動)作為你的假設性淨利,再用這個假設性淨利繳17%所得,還有一些員工獎金什麼的,雖然是你實際付出,但申報上去政府還要扣你二代健保。
我自己公司就有過實際虧損,但政府營所稅照收不誤的狀況。
你一定想問,那就用條列審核阿,當初我也呆呆這樣想,但馬上被會計師打槍,第一就是條列審要花很多時間準備資料,你要付一筆不算少的費用(靠,都虧錢了還多付這筆...)然後最重要的,你如果條列審,政府會有高機率稽查你,如果來了,會計師要另外再收費幫你處理,你還要有人力來陪稽核人員玩..最後就算審查結束,稽核人員也不一定認同你的條列,搞不好還是要繳稅,然後你又白花了這些金錢和力氣,小公司哪有這種功夫,所以想一想還是把稅(保護費)繳一繳比較乾脆。
我並不會覺得繳稅不公平,但我真的覺得,台灣給越有錢的人,有越多避稅的方法,越小的公司or越窮的上班族,一毛都跑不了,這才是不公平的地方。而且守法的企業,都是被所有的法規處罰,而不鳥法律的公司,他就是不鳥....政府不是去花時間稽查這些不鳥法律的公司,而是一直修法懲罰那些守法的公司,這才是真正不公平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