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不含投資公司在內的現金股息前五大個人股東,為林百里的14.6億元、蔡明忠與蔡明興兄弟的11.7億元和11.5億元(富邦金與台灣大合計數)、正新大股東羅明和的11.1億元。張忠謀8.8億元、正新董事長羅才仁8.5億元、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7.4億元、台化董事長王文淵7.2億元與正新創辦人羅結6.7億元,也分別進入前十大。
以這些大股東為例子,稅改並不會增加或減少他們進出股市意願,他們卻搭上稅改而減少很多稅(從散戶截取),個人也認為他們不會因減稅而太高興,但財政部的減稅對大戶回台有多少效果呢?
第一:如前述,大股東非市場大戶對股市成交量沒影響.
第二:外出的主力如已選擇股利稅小於27%的國家投資,那稅改25%,他們也不會回來.有些國家稅率可能要30%,但非國民不一定要繳30%. 如美國市場,我的經驗有些股利扣30%稅,有些不用扣,如Blackstone代號BX. 或認為外國股票較有上漲潛力,也不一定要回流台灣
第三:若已化身外資回台灣買賣股票,那稅改並不會讓他們回流轉為內資,畢竟稅率還是較高,除非稅改後內資稅率更低.
綜上分析,稅改效果不大,卻要將小股東多繳的稅(或退稅)轉移到大股東口袋.這種一定得罪小戶(多數百姓),劫貧濟富下下政策必不可行,可能重蹈實行不久又要改之覆轍,勸財政部別這樣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