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有人還在傻傻的繳"國民年金"嗎?


Katong wrote:
單純引言回復,或許就...(恕刪)


國民年金的法律已經是強制性規定!
執行機關沒有強制執行,嚴格來說就已經衍生很多問題,大家質疑的也是這個部份!

問題出在年金的設計\立法、執法部門還是不繳的人...這看來也不是您要陳述的!

強制性法律不會強制執行,
scope 在小一點,強制性法律以前不會強制執行...
再小一點,強制性法律以前不會執行到不動產....
這樣切切切問題後的否定,就能說明年金不具強制性嗎?

國民年金就是在逼迫一個人去面生存權\居住權與強制年金保險的抉擇!尤其是當他失業的時候!

Dr.Dre wrote:
現在還有人還在傻傻的繳"國民年金"嗎?


標題用傻傻的,是為了表示你不依法繳費很聰明嗎?
我覺得最好是繳一繳..
免的到時候被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qqqqa wrote:
若干年後中國統一了可...(恕刪)


可以啊~直接改成...
中國人民年金...
killy_chu wrote:
強制性法律不會強制執行,
scope 在小一點,強制性法律以前不會強制執行...
再小一點,強制性法律以前不會執行到不動產....
這樣切切切問題後的否定,就能說明年金不具強制性嗎?

行人不得任意穿越馬路, 不得亂丟垃圾,法有明文. 但是,有強制性嗎?
是不是人人視若無睹? 我天天看到有人抽完菸亂丟,誰會放進口袋裡帶走呢?
我的解讀這樣的法律與規定是形式,是沒有強制性.

您說有國保強制性的理由在於法有明文,一定要參加. 不想參加的人,有沒有選擇呢?
你在版上不就看到一些不繳的人,不是嗎? 政府不斷寄通知,也沒繳錢,
他們有被法律強制到嗎 ? 沒有吧 ! 他們不也是覺得沒有強制性,不是嗎?

如果一項法律有明文規定,但是可選擇要不要遵從,不遵從也不會怎樣,
這樣也算是強制的話,那麼你是對的. 我沒意見.

但國保開辦至今幾年了,除了寄寄通知以外, 開罰了幾位收入特高,不幫配偶繳錢的以外,
沒有其它動作. 版上選擇不繳的先進們,應該可以告訴你,毫無強制性,銀行存款與
房子都沒被查封.

killy_chu wrote:
國民年金就是在逼迫一個人去面生存權\居住權與強制年金保險的抉擇!尤其是當他失業的時候!

政府口袋名單中 "失業者"不代表是真的沒工作與收入,從事自由業者有沒有幾十萬人,
您覺得呢? 國保保費也有種種協商與分期補繳的機制,有心要繳,真的長年完全繳不起嗎?

政府自開辦至今 ,從未採取強制催繳,截至目前為止,有錢不繳的人都沒被強制到,
那些真正失業的人,目前為止,不可能有人被"逼迫"去 "面對生存權\居住權與強制年金保險的抉擇",
是嗎 ?


我認為國保好, 我自願要繳,基於我自己的理由與看法.

認為國保不好的,如我所說,截至目前為止,不想繳的人是可以不要去繳,也不算強制,
不繳什麼事也沒有.

各自表述,意見不一屬常態. 至於繳國保的人是對 或 錯,是多年以後才見真章,不必太早下結論.


國民年金是否是黑心產品需要討論嗎?
愛吃就去吃消費者高興就好!
國民年金在法律上,就是有強制性!對吧?

至於是不是有人面臨顧肚子或年金的痛苦抉擇,總不能用有些人有能力繳〜來討論吧!

killy_chu wrote:
國民年金在法律上,就是有強制性!對吧?

是的, 這句話100%正確與精準.

killy_chu wrote:
至於是不是有人面臨顧肚子或年金的痛苦抉擇,總不能用有些人有能力繳〜來討論吧!

實務來說, 即便沒有能力繳國保的人,至今,目前為止,
無任何人被法律逼迫或強迫,在 "顧肚子"或是 "年金"之間做痛苦抉擇,對吧?
開辦至今,沒有任何人的銀行存款,吃飯錢或是遮雨的房子因沒繳國保被強制奪走,對吧?
版上也不少人明言,他們不看好國保,也選擇不繳,對吧? 實務上,目前,是有選擇的.
Katong wrote:
不過 ,有一點我不滿的是:都一樣是國民,為何原住民55歲就可以開始領年金,不用再繳費.
我們平地人要繳到65歲才開始領年金. 竟然有種族之分.


因為根據統計,原住民的平均壽命低於一般民眾(現大概低於9歲),而且目前原住民的55歲以上的民眾經濟弱勢者也較多,若要等他們65歲領,可能很多人還沒領到就死了,那對於一直繳錢的原住民也不公平。所以請領年齡就訂的比較低一些(當然也有一些政治的關係)

國民年金的設定,當初有一部分是為了解決老農津貼的問題,結果因為政治介入的關係,老農津貼的保險人未被納入,現在國民年金變為只保障了失業者、婦女與中低收入等等的族群,由社會上較無經濟上優勢的人彼此間的社會保險,所以國民年金也被譏笑為窮人互保,屬於經濟基礎最薄弱的社會保險,非靠政府資助不然破產是難以避免。

但是即使如此,以前如果失業的人沒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的缺失,也由於國民年金的開辦,雖然金額不多,不過他也相對提供一些基礎的社會保險,即使制度上的不完整,有參加的人還是能加減得到保險的濟助,我覺得國民年金並沒大家說的那麼不堪,不參加絕對是種損失,畢竟用保險來規避厄運是種較理性的方式。

現在國民年金不強制執行,畢竟強制執行是種需耗費很多成本的方式,而且對民眾而言也只能強制幫他儲蓄,並非是種有效率的方法。反正他不參加就沒福利,強制他參加耗費的成本搞不好還比給他的福利多。

國民年金開辦10年後,若有欠費記錄就不能再像現在一樣用補繳方式參加,那時候才是真正國民年金開辦。目前的國民年金出險的人還可以補繳保費參加,根本稱不上真正的社會保險。

計六六 wrote:
有.



因為,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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