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SC受災戶 冤妄?? 活該?? 該認賠?? 該自救??

ths0327 wrote:

幫樓主找到一個有利的切入點,可供參考:

造市機制匱乏,由來已久,它們會說誰要你操作流動性不好的價外或遠月合約,是否提升交易機制,見仁見智..
期貨商強制平倉,大家都說是按照規定,看似合法合理, 但大家是否思考過期貨商執行風控作業過程的過失或瑕疵呢?

風控作業的主要目的是要減少投資人的風險,但如果不明究裡,草率執行風控作業,是否期貨商涉及故意或過失? 依照版主的情況,只是加大投資人(版主)的風險,然後承擔沒必要的損失罷了,很難說不涉及故意或過失,明眼者自有公斷,持有有利的部位,到底需要風控甚麼?期貨商不過是對於執行風控作業做大範圍的擴大解釋罷了,完全缺乏風控作業的原始目的與精神,這不是專業的表現!!







這次的事件 可以比喻成....

期貨商 眼見A客戶家失火(維持率過低該執行強制砍倉自保)

結果 期貨商的砍倉動作卻是亂砍提油救火..(把標的物價格推上瘋狂不合理的異常價格)

然後 這把火 被提油救火 火上加油(把CALL推向漲停版) 變成把隔壁無端正常B客戶的家也燒光.

然後期貨商卻跑去向B客戶索賠救火的費用..(明明B客戶家失火是期貨商放的火)
ths0327 wrote:
幫樓主找到一個有利...(恕刪)


你真的有看明白這一條在約束誰嗎??你知道期貨交易輔助人跟期貨商的分別嗎??

http://www.futures.org.tw/opensoft.asp?soft_id=839&url=1

文件檔全文在這, 裡面有很多東西, 小弟建議全篇看完, 你會發現其實很多但書期交所
都有加給投資人!!

補充1 : Q8 與 Q10 已經明白告訴大家期貨商會砍, 而且是大家覺得亂砍的行為,
但是是期交所要求的規範

補充2 : 這篇是102年修正的制度, 專門針對OP做的修正, 如果是有經驗的投資人,
應該會知為何有這篇,
第一天看到樓主po的,本想回應些自己的看法
但是想說可能還糾結在當下的情緒
經過沈澱幾天之後,希望樓主能繼續向前進
依照我比較粗淺的瞭解
所謂中文字面的「看空、看多」;「作多、作空」
是比較屬於線性的概念, 不是多就是空
相對應的商品就是指數期貨
而指數期貨選擇權,是在做權利金的交易
基本上就不能光用線性的思考邏輯去做交易
舉一個買方的例子好了。假設我看會大漲
去做buy call。真的遇到大漲,但能真的保證賺嗎
也是有機會會成為歸零膏的,不是嗎?
我若挑的是價外300點的履約價
結算當天大漲了290點還是要歸零
所以sell cal不能全然說是看空+作空
比較精確應該是
sell call = 做空 x(指數+時間價值+波動率)

light0935 wrote:
估計只會收到制式回覆,什麼感謝來函.....



你真相了....

不用指望那些官僚.....他們睡很久了.....



這種事一定會重演......小賣方自己保重......
我當然知道期貨交易輔助人與期貨商的差別,我不知道版主是在期貨公司或是證券商開期貨戶, 我只是藉由條文推出一個思考點,到底風控作業的目的是甚麼?我不是律師,沒必要去鑽研法規,但 如果從業人員只是依照法規, 或是依照投資人權益值,做市價砍倉的動作,然後再拿條文或規定壓投資人,表面上看似合理,但實質擴大市場風險,增加投資人無謂的損失,這算哪門子的風控? 這是主管機關及業者要好好檢討的地方, 這種風控作業只是造成更大的市場風險,增加更多投資爭議,浪費社會成本,期貨商說他很忙嫌麻煩不想分辨這些客戶的部位,所以就用電腦去控管,一律給你砍砍砍...就如同醫生很忙嫌麻煩對所有病人都開一樣的藥一樣,郵差說我很忙,乾脆把所有信件投入同一個信箱, 這不是專業的表現好嗎?


ths0327 wrote:
我當然知道期貨交易...(恕刪)


請看 Q8 與 Q10
小弟直接幫各位列出來好了, 各位質疑期貨商的, 正是期交所要求期貨商做的!!






已回不讀 wrote:

所以sell cal不能全然說是看空+作空
比較精確應該是
sell call = 做空 x(指數+時間價值+波動率)






這其實不是整個事件的癥結點....(大盤狂瀉600點 一堆CALL漲停就是荒謬的笑話)

2/6 當天的走勢 如果是早盤大漲600點 然後 行情急轉直下變成大跌600點..

那麼就有可能當天會出現CALL漲停價(早上) 也會出現PUT漲停價(下午)..

這整個事件的不合理的癥結點 是大盤是開平走低一路狂瀉 CALL卻出現天下奇觀的不合理漲停價位..

而且 CALL之所以會出現漲停版 完全是期貨商亂砍單+造市者疏失..

所謂造市者疏失 指的是 市場突然湧現大量斷頭強制平倉的BC單 造市者卻沒有提供造市責任..

造市者沒有即時提供賣盤報價讓BC買單用合理價位成交 放任市場出現不正常的漲停賣單 導致出現荒謬的CALL漲停成交價...


這事件 在探討SELL CALL到底算是看空還做空還是看不漲 其實沒啥意義的..

因為 實際上 血淋淋就是大盤狂瀉600多點 一堆CALL卻出現漲停成交價 絕對是全球金融市場天大的笑話..

大盤一路狂瀉600多點是事實 這節骨眼 這事件上探討SELL CALL 到底算看多還是看空還是看不漲還是看跌 有意義嗎?






leichun7 wrote:
請看 Q8 與 Q10...(恕刪)



Q8 與Q10 ,站在期貨公司的立場當然沒錯, 但今天我們討論的目的,是希望主管單位能改善,讓將來有更健全的市場

以現行的法規,投資人本就弱勢,法規沒考慮那些特別的狀況,只有有經驗的人才了解交易實務,用一個公式去計算投資人風險及權益值固然是個簡單方便的好方法,但就如同一把尚方寶劍,無差別低於比率就砍..更何況版主是SC,低於比率的原因是期貨商用市價亂砍, 砍出天價,然後依照公式計算低於比例又被強制平倉的結果,那責任歸屬到底又屬誰? 一個市場如果是有所謂的流動性風險,系統性風險,但我覺得版主面對的根本是制度瑕疵的風險,我也知道申訴或許是沒用的,板主要整取自己權益的機會也是低的,但並不是沒有方法補救交易制度的瑕疵好嗎?
這又不是第一次發生
而且是經常發生
期貨、選擇權都經常出現

只要流動性風險存在
遠月、太價外、成交量太少
甚至連股票、權證都有可能出現極不合理的價格

十年前我就曾經是苦主
一樣是選擇權
一樣是賣方
一樣是流動性風險
不堪回首

但這就是市場機制
願賭服輸
平常心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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