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59859 wrote:
看了這圖才發現德國人好窮
跟我們印象中差距極大
會不會是收了太多難民拖垮的?

稅太重了
夫妻合計年收入超過65萬台幣就得繳14%稅, 超過380萬台幣得繳42%稅
台灣夫妻合計超過108萬才繳12%稅, 超過906萬才繳40%稅
不過退休福利政策也會比台灣好, 所以資產少也是合理的
那些所得很高但稅率也很高的國家, 像是荷蘭, 丹麥, 挪威, 瑞典, 芬蘭, 資產中位數都不高
是獨子嗎?
您要關心的是父母的退休金是多少?
房子有幾棟?
可以留給你多少,這些才是重點



醜小鴨所以會變成白天鵝,是因為他父母本身就是白天鵝
TBS666999
有兩棟房子
環保貓 wrote:
老師跟公務人員的月退(恕刪)


他爸爸媽媽都是高級公務員

退休後兩個人加起來月薪約11萬也沒啥錯啊~~~~

如果覺得不是小康就填普通或一般,有什麼好問的呢?

印光大師開示—敦倫盡分 閑邪存誠 老實念佛 求生淨土

無論在家出家。必須上敬下和。忍人所不能忍。行人所不能行。代人之勞。成人之美。靜坐常思己過。閑談不論人非。行住坐臥。穿衣吃飯。從朝至暮。從暮至朝。一句佛號。不令間斷。或小聲念。或默念。除念佛外。不起別念。若或妄念一起。當下就要教他消滅。常生慚愧之心及懺悔心。縱有修持。總覺我工夫很淺。不自矜夸。只管自家。不管人家。只看好樣子。不看壞樣子。看一切人都是菩薩。唯我一人實是凡夫。果能依我所說修行。決定可生西方極樂世界。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 是諸佛教

南無阿彌陀佛
環保貓 wrote:
早期應該是民國60幾年退休的公教人員才能領,人數應該很少了
我認識的退休公教人員,還沒有人那麼老,所以我不太清楚,謝謝告知


其實人還蠻多的,民國80年以前退休的基層軍公大多都可以領到。
80年之後軍公教退休金大躍進,以10年漲1/2的速度增加,直到近十年政府財政已無法負擔才開始減緩收斂。
102年修法訂2萬以下,103年就漲到月退25000以下即可領這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

原本50多萬退休軍公教人員都可領這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後來修法降到10萬人以下,現在大概10萬人左右在領這筆年終慰問金,領這筆錢的最大族群現在多為80歲以上,大概還要10年左右才會逐漸過世消失,剩下一些半路轉行,軍公教年資少的人有機會領取。
常生誠敬及慚愧心可以破我執!
saya wrote:
其實人還蠻多的,民國80年以前退休的大多都可以領到。
80年之後退休金大躍進,以10年漲1/2的速度增加,直到近十年政府財政已無法負擔才開始減緩收斂。
102年修法訂2萬以下,103年就漲到月退25000以下即可領這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

原本50多萬退休軍公教人員都可領這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後來修法降到10萬人以下,現在大概10萬人左右在領這筆年終慰問金,領這筆錢的最大族群現在多為80歲以上,大概還要10年左右才會逐漸過世消失,剩下一些半路轉行


正解!

有人50幾歲就退休,現在90歲已經環遊世界120幾國了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free lunch! 不要錢的最貴~
其實人還蠻多的,民國80...(恕刪)


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
一、目的:
為執行政府照護退休公教人員政策,對於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人員給與必要之慰助。
二、方式:
(一)由各機關(學校)致送年節照護金。
(二)由各機關(學校)首長致函慰問。
三、適用對象:
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領一次退休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生活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除已由當地社政機關列為低收入戶者為優先對象外,係指並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每月工作收入足以維持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
(二)有不動產之固定收益,足以維持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
(三)投資或經營事業,開設商店,每月收入足以維持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
(四)在公私金融機構有存款,每月利息所得足以維持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
(五)以軍公教人員遺族身分支領年撫卹金或月撫卹金,足以維持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
前項各款所稱個人最低生活所需標準為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有眷屬依賴其扶養者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但領有身心障礙證 明之退休公教人員父母、配偶或子女與退休公教人員共同生活並依賴其扶養者,其個人最低生活所需標準,提高一倍。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七月一日前支領一次退休金之退休公教人員,其申請年節照護金不受第一項及前項所定收入之限制,均予發給。
退休公教人員之眷屬如為配偶,且已有他人扶養者,仍准照有眷屬依賴其扶養之標準,申請年節照護金。
第二項個人最低生活所需標準,由銓敘部視實際需要調整之。
四、主管機關:
本要點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在鄉(鎮、市)為鄉(鎮、市)公所。
五、經費來源:
中央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部分,由銓敘部統一編列預算;地方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部分,由各級地方政府依預算程序辦理。
六、發給標準:
退休公教人員本人之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年節照護金,每節發給新臺幣二萬一千六百元;有眷屬依賴其扶養者,每節發給新臺幣三萬七千元。
前項年節照護金發給標準,由銓敘部視實際需要調整之。
環保貓 wrote:
其實人還蠻多的,民國80...(恕刪)


10幾年前退的人應該是賺最多的一群

如果他們把退休金還拿來買房子的話

那更是賺翻了~~~~~~

現在的公務員都沒有這群老公務員賺得多

這群人目前大概70歲以上

每個人退休金至少領了一千多萬走了~~~~

厲害!
環保貓 wrote:
其實人還蠻多的,民國80...(恕刪)


您貼的是針對非領月退金,早期領退休「一次金」的無月退退休軍公教,發放三節照護金。

領月退符合月退金低於25000的軍公教是領年終慰問金,無三節照護金。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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