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一家發行存託憑證的公司需要和標的公司簽訂這種條款???大家不覺得很奇怪嗎?剩下的股票根本永遠賣不掉了所以兆豐金就可以永遠不必把投資人該得的錢分配下去了?這筆賣股的錢實際上是兆豐金的客戶的兆豐金把客戶的這筆錢扣住了,合法嗎?啊,忘了,台灣是一個可以任由特權胡作非為的地方這種公司發售的任何商品你還敢買嗎?也許內含很多故意的"漏洞"喔
s510720 wrote:為甚麼一家發行存託憑證的公司需要和標的公司簽訂這種條款??? 這些霸王條款都不是台灣的銀行訂立銀行只是「代售」這些商品的管道之一像之前的連動債、人民幣TRF等問題金融商品, 這些國外金融商品設計者都設了許多不合理的霸王條款但為何國內銀行要代售? 答案只有一個, 因為銀行拿到的佣金高。客戶賺大錢, 不會分紅給銀行, 賠大錢, 商品條款白紙黑字, 銀行沒有賠錢的義務, 只有手續費及佣金才是真的收入銀行口袋。所以不懂或複雜的金融商品少碰, 尤其是國外引進的金融商品, 外國人都埋了一堆陷阱或霸王條款, 台灣的銀行因國家主權問題, 出事時, 很難為客戶爭取到相關權益。
cafm wrote:定存:2886《 兆...(恕刪) 個人也是靠存股當退休金, 建議銀行股要注意降息帶來的利差減少的影響, 尤其利息收入比重高的公司等 如 兆豐金 ...https://bit.ly/2HAZxB0提供參考
正面看世間 wrote:個人也是靠存股當退...(恕刪) 能無所謂的投資,才是真正的投資 投資難在如何克服 ( 貪婪 / 恐懼 ) 能無所謂的投資,才是真正的投資,任何人的分析都只能是參考,說直白點也就是猜,是人都學的會,就是這樣簡單。
正面看世間 wrote:個人也是靠存股當退...⋯⋯尤其利息收入比重高的⋯⋯(恕刪) 公營、公股銀行仍以傳統存放款業務為主軸⋯⋯雖然努力在轉型、但過程相當緩慢,例如手續費收入⋯⋯,另如投資收益(股票、債券⋯⋯)受限於法令其實是綁手綁腳的、不太能大鳴大放!尢其公營、公股銀行相對保守。⋯⋯⋯⋯⋯⋯國銀利息收入占總營收比重高的相對的利息支出也是占比重高的降息會使利息收入減少、可是利息支出也會相對減少收、支同步降低、相抵之下影響不是很大所以升息、降息對國銀的影響應該中性看待要注重是逾放、呆帳比率,這才是國籍銀行的命門
cafm wrote:能無所謂的投資,才是...(恕刪) 感謝樓主的分享所謂 "僧人投資的道理" 就是這樣 "能無所謂的投資,才是真正的投資 "萬教 worte:公營、公股銀行仍以傳...(恕刪) 感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