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二月發生了車禍(貨車撞機車),造成左手腕骨折,雙腳挫傷及撕裂傷,前後開了二次刀金額約快五萬,對方保險公司有保強制險、責任險,二種險加起來只能理賠十萬,但骨折造成日後左手使力不全及無法像之前這樣靈活運作,我要求肇事者+對方保險公司要賠償三十萬,但肇事者一直說沒錢無法賠半毛錢,已送訴狀也去法完開了一次問訊庭,但還沒有最新的動態,像這樣的理賠數字對方保險公司+肇事者無法給付,該怎麼辦?因為骨折造成日後左手使力不全及無法像之前這樣靈活運作,也在家休息近二月沒去工作,又有額外的交通費等,另外骨折所受的精神上的痛苦~我預估的項目為醫療費用、膳食費、看護費、交通費、薪資補償、精神損害、去疤雷射估算,我不想接受十萬這數字,因為往後造成我生活上的不便是無法衡量的,至今已快十個月我連洗頭都大多要去給人家洗或請人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