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將保險受益人設定為公益團體呢?

請問各位大大:

以前買保險時是將保險的受益人設定為法定代理人

如果現在想將

我該如何處理呢?



好像不可以耶~
受益人是有條件限制的~
就我所知是這樣啦~
印象中受益人一定要"自然人"才行

我也想知道如何設定給公益團體

要不要律師証明呢???

或是單身者若身故,如何遺產有效的把錢給公益團體

是否一定要像有錢人那樣,顧用一名律師來執行這些事?

祈待各位大大的善知識喔^^


PS~所謂自然人一定是指>>> 人 <<嗎?/

例如;XX基金會~XX育幼院~XX教會~XX佛堂~等等一些機構都不行嗎?
"財產"如果以後要給公益團體的話,必須要預先"立遺囑"...
遺囑的效力是最強的,但是"保險"的保險金是"不算財產"的
所以被保險人身故(假設為壽險)要針對"受益人(自然人)"發放保險金
"要保人"可以有權利自行變更"受益人"
記得受益人必為"自然人",自然人就是俗稱的"人"
基金會,育幼院,教會,佛堂等等為"法人",所不行為保險受益人
如果真的一定要把錢給法人的話,可以考慮做"信託"
PS: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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