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一個報稅問題:若父母健在, 父親58歲有所得, 母親56歲所得小於7萬7免稅額 (這樣是否符合無謀生能力標準?).問: 以往都是父母夫妻合併申報, 但今年小弟想報扶養母親 (比較有利), 不知是否可以??請報稅達人告知, 謝謝
ggr432 wrote:那請問針對母親所得小於免稅額, 欲報扶養需要什麼證明嗎?若是用自然人憑證報稅, 那我是否也要有母親的自然人憑證才可以下載母親資料來報扶養呢? 附你的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就好,如果是列舉報稅,保險單據也會有令堂的所得扣繳憑單都有留著的話就毋須再辦一張自然人憑證了自然人憑證僅能查當事人的所得資料(直系尊親屬都會比較鬆,認定上比較不那麼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