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信託債務問題,可以幫我嗎~

說來,這也不是我的問題

只因為家裡出了一個不負責任的哥哥,跟弟弟拿了証件、戶簿、印章,去銀行借貸+信用卡+現金卡!!!

所以,弟弟倒楣了,要付這筆錢!!!

因為弟弟說爛了嘴,中國信託還是一口咬定要弟弟還錢,因為銀行的理由是『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你們兄弟共謀』

借錢的事,是民國93年的事情了,但是這其間,弟弟也做了幾間工作,但是也沒被銀行找過!

直到弟弟當兵退伍了,想說要辦張人生中第一張信用卡,就在這時被銀行告知『信用不良,不予發卡』

弟弟一頭霧水,因為弟弟也沒借錢,也沒買房,哪裡來的『信用不良』

於是就去調資料啦~這一調,才發現,原來是被哥哥拿去借了一大筆錢,總共是89萬!!

去年,銀行找到我弟的人,要他還錢,給了一張明細『欠了銀行148萬』

於是馬上實行法院強制扣薪1/3,弟弟也讓法院扣了!!!!

但,扣了一年,給了18萬之後,銀行再寄張明細來說『目前還欠本銀行158萬』

這是...............地下錢莊嗎???

然後當然是去調解啦~但最後調解的結果是還『77萬』!!!

哦~~看來不錯,對不對,至少讓弟弟還本金就好了!!!

但,銀行說『77萬,一次付清,期限就給你15天,看是要去借也好,賣房子也好,就是要還,不然就照之前1/3下去扣錢』

弟弟很不客氣說『媽的,今天還沒跟你銀行計較借錢疏失的問題了,還跟我這樣說,我今天要是有77萬,我早就還你了,就是因為沒錢,才來跟你喬,現在你這樣說就是沒有彈性空間了嘛』

銀行人說『沒有辦法,上面的人是這麼說的,如果你還不出來,我也愛莫能助』

本來弟弟還想去做『債前協商』,但是那個只能做一次,而且還沒申請下去,中國信託態度就這麼硬了!

弟弟說就算去債前協商,中國信託也一定態度強硬!!!!協商一定不成功的,那就要更生了,問題是更生之後等於紀錄在案,找工作就會被貼上標籤!!!

弟弟說他被欠錢,對方又是親哥哥,要告也不是辦法,因為不想真的扯破臉,哥哥也有意思還錢,只是礙於沒錢還!!!

弟弟說『總說一句就是他衰啦!!!』

我去問過高雄鄭新助,但是是助理接電話,也是叫我們去做債前協商,只是對方說要寄資料來,完全沒下文!肯!!!

再來,幫我們去跟銀行周旋的調解委員,因為跟銀行談不攏要的條件,奇檬子不爽,所以不幫弟弟再去喬了!

然後,問了有魄力的里長,看看他有沒有辦法,里長說還是要找調解委員會!!!這說麼的意思就是不幫講了!

但,問了很多人,人家也都反問說『你是誰,人家憑什麼去幫你,就算真的找了個有力人士去說,中國信託是民營的,同樣也是那種態度-你是誰,我為什麼有買你的帳。因為中國信託不是國營的,找人講,講不過!!

弟弟是真的很有誠意要還錢,只是希望中國信託能讓他分期付款!!但銀行不肯!

弟弟結婚了,有老婆,二個小孩要養!!!

01上人材眾多,可以給我點意見嗎~謝謝,感激不盡!!!!





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兄弟共謀
所以~你想告你哥哥嗎?
不想告的話~就還錢吧~

maygo-lin wrote:
說來,這也不是我的問...(恕刪)


去金管會問問看吧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調解委員會調不成,可能要打民事官司了
不過以這個案例來說,弟弟應該是不用負責的,倒是哥哥應該要負責
還有銀行審核可能有瑕疵,貸款本來就是要本人去,文件也要本人簽
哥哥涉嫌偽造文書,銀行審核不力,不過可能還是要打官司請銀行拿原始合約出來對質
不過哥哥可能會被判刑

我沒什麼好建議,看看其他人有什麼建議......
maygo-lin wrote:
說來,這也不是我的問...(恕刪)


文章不要一會用第一人稱,一會用第三人稱。

我其他的意見跟樓上一樣。

橘汁雞腿 wrote:
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兄弟共謀...(恕刪)

+1
除非能証明不是共謀..
怎麼證明?
除了法院判決..口說都無憑
除非你能證明銀行在申貸時有明確疏失

至於銀行 你也只能哀兵 低聲下氣的請求了
因為無法證明他有錯 高姿態只是讓自己陷入困境
喔!!我想通了!! 那妳想開了嗎?!

maygo-lin wrote:
說來,這也不是我的問...(恕刪)


拿房子貸款先還77萬
maygo-lin wrote:
說來,這也不...(恕刪)

向法院提起主張:
1.非本人親自貸款,唯委託人必須要有委託證明.
2.簽名非你簽署.
3銀行從未與本人作聯繫確認是否有意貸款,單憑申請文件,就立即放款,致本人權益受損. (重要)
4.向銀行及哥哥提告,並向金管會申訴.

告吧,1~3是銀行本身在當初就要確認是否當事人申請的有效文件,
銀行要是拿著親戚的變造文件,就能申請過關,那就有趣了.

別傻了,有親情就不會被盜用,他現在不是爽爽過.
謝謝回答的各位大大哦~

說真的啦~弟弟之前也想告哥哥,但是.......弟弟就心軟咩!

我不是弟弟,也不是哥哥,而是卡在中間的姐姐跟妹妹啦~

所以,我是第三人!!!!

想幫弟弟來問問,因為他很愛鑽牛角尖!!

真想叫他去找張老師耶!!!

我也跟弟弟說了,幫他把事情po上來問各位大大

現在就是看他怎麼決定了!

有房子,就不用煩了,問題就是沒房子可以拿出來貸錢呀!!!

弟弟就是不想送金管會,因為金管會一定會查下去,那哥哥就.......

雖然大家都知道,是哥哥自已做錯事,那就自已要負責!

但,父母都說話了,不是多大的金額,不要搞得一家人變得不是一家人!!!

弟弟也是心腸好,所以,就認了!

是想來問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銀行給他『分期付款』~至少不要一直補一個無底洞呀!!!

看起來有兩個部份:
1.實體法律關係:也就是哥哥偽造文書並冒名向銀行借款。
解決方式:如果確定是哥哥幹的,對哥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程序部分:債務協商
解決方式:跟銀行談囉,這個部份找誰談應該都差不多。因為銀行就是損失了這麼多錢要不回來。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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