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先前加入一家投顧公司的一位老師的會員,期間一年,用了快二個月,我想退出會員,但對方說超過一個脫不可退費,在契約上有二條規定:
契約之變更或終止:
1、甲方於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乙方可請求終止契約前向甲方所提供服務之相當報酬,但不得請求契約終止之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2、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逾七日者,甲方在存續期間內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時,乙方應於雙方協議終止之日按未滿當期顧問報酬計算期間之比例並扣除相關費用(含刷卡手續費4%、已使用稅金5%、資訊設定費用(5%)、已進行之持股診斷費用2000/次)後,退還已收顧問報酬或向甲方請求應收之顧問報酬及相關費用。
因為上方並未寫說超過一個月就不可退,所以想請問有沒有懂法律的人或有相關經驗的人告訴我,他們跟我說的一個月以上就不可退費是真的嗎?我又應如何處理呢?還是只有認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