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台股一直下跌不休 朋友套了不少今天朋友跟我借錢周轉 要借太多我沒辦法負擔最後決議要跟我借15萬我跟他認識但不是說很熟他先開了張本票給我 姓名 住址 身分證字號都確認過了我只要12/5號前 錢給他就可以了 利息說可給我5% 12/31錢會還我想請問一下 我拿到這張本票 有問題嗎?畢竟一個月利息有7500 投資報酬率不錯但高報酬就有高風險 想請問一下到時朋友不還錢 我拿本票到法院裁定後 一定可以拿到錢嗎?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對方擺爛你有幾百張真的本票也沒有用,電視上拿本票押人還錢的都是黑社會和銀行委外討債公司,你只是個人,只能按法律走,他脫產脫光光,法院要去哪裡強制執行?本票也是有追討年限,到期就要跑一次法院延展,不要貪這個利息,你會發現他同時跟很多人都開本票的。債主不只你一個,排隊排到民國幾年。你提到高風險,他有房子可以拍賣嗎?你確定一個月七千五夠嗎,這個本票一開始就要連本帶利寫個一百萬,有還就十五,不還就一百直接去扣他的房子,這才叫平衡。如果有身份證字號就可以跟你拿到十五萬,那我叫一堆人去你家排隊,大善人。(對不起 話太重)
sukili wrote:到期日沒寫 是因為本票已經在我手上了到時候朋友不還錢時我要執行時 是不是自己寫上當天日期就可以了 這東西....民事而已不痛不養,寫100張也不會怎樣銀行都有法務部門倒銀行的債都不會怎樣了,倒你的債會怎樣!?希望你朋友會還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