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親民黨推出正式證所稅版本,基本上是納入綜所稅量能課稅、證交稅減半、一年投資優惠、期交稅免徵、財政部計算歸戶、前兩年試算歸戶、第三年減半納稅、第四年正式施行在下面兩個連結看到的,各位覺得公平嗎?立委的部落格立委的粉絲頁
感覺都不好!維持現狀最好買賣個股票..每年就貢獻政府1000億了還真不知道哪裡不公平,不正義!減半證交稅到後來收到的證所稅卻低於證交稅,這樣的改革意義不大只要外資不課證所稅就不是公平也不正義!金融市場錢是活的臺灣的證券市場如果條件太差資金可是會流向港股,新加坡,甚至美國股市政府如果缺錢的話調高土地稅,房屋稅是最好的反正臺灣的土地房屋也搬不走適度的調整也會降低房價讓老百姓更容易有個家
幾十年的股市實務運作經驗和各代財經人材難道比不上幾個改革團體和牛姥姥?這是非常明顯的把國家交給這種人 就跟醫生沒有經驗只看圖譜就替病人開刀一樣危險jaroy wrote:感覺都不好!維持現...(恕刪)
明明維持現狀就很公平了.........證交稅採單次交易金額0.3%,等於交易金額越大稅收越多假設有一個股民一年股市買賣交易60次,每個月平均約5次其實一年已從他身上收到高達到18%證交稅了證交稅有少收嗎?有不公平嗎?似乎沒有而且政府穩賺不賠,計算方便稅收成本低實在不知道腦殘615到底還要鬧多久遇到廢物政務官難道沒有人可以制衡她嗎?
xmanhman wrote:明明維持現狀就很公平...(恕刪) 我覺得不是繳了多少稅而是多繳稅就會貧富差距減小嗎??要不要去問問台北車站前的遊民政府到底照顧他們多少了??即使你把賺的錢全上繳國庫分配的人,就是政府,依然糊亂瞎搞沒有把錢去照顧這些需要照顧的人民當公務人員加薪3%的時候這些人有照顧有沒有增加任何一丁點??
xmanhman wrote:明明維持現狀就很公平...(恕刪) X:交易金額證交稅: X*0.3%*60交易額: X*60稅率為兩者相除,(X*60)分子分母約掉,答案是0.3%一元一次方程式,國一題目
ppk99 wrote:X:交易金額證交...(恕刪) xmanhman的意思是說你有100萬元(X)放在股市買賣股票買進賣出60次之後不管你有沒有賺到錢你已經繳了18萬的稅給政府了繳稅18萬/本金100萬=18%這也就是為什麼財政部網站上說現行的證交稅,已經隱含了證所稅換句話說政府已經先假設你可以每年用100萬賺90萬所以收你18萬的稅(90萬的20%)要是你沒本事做到每年投資報酬率90%...?...那是你家的事!證交稅要照繳!這是觀念題, 跟一元一次方程式無關
xmanhman wrote:假設有一個股民一年股市買賣交易60次,每個月平均約5次其實一年已從他身上收到高達到18%證交稅了 不好意思這個18%證交稅是以總金額計算(成本+獲利)如果單以獲利金額計算證交稅率則是遠高於18%千萬別小看證交稅0.3%累積起來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