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懂法律的朋友...
十年前,我的父親拋棄了我們家,而獨自北上做生意,然而北上時用刷信用卡以及和銀行借貸,卻生意失敗,而欠下一屁股的債務,這十年都是靠著母親當初成立的公司做生意買賣(有登記公司行號)撫養我們。
上個月,我的父親回到嘉義來說他想留在嘉義照顧我們以及作生意(也許是個屁話...),而他的名片上面卻印的和我母親的公司同名稱.但是卻是做不同的生意.有點想要掛名的用意....
(目前維持婚姻狀況) 而且我父親 不打算還款....
請問....
1.打算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因為我們家目前還有房貸.屋主也是我母親的名字...而我父親所欠下的鉅款.是否會讓銀行來拿我母親的房子強制抵押??
2.名片上我父親這樣掛名是否會危害到我母親的公司?? (我父親都絕得那個沒差是小事)
感謝妳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