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聞上有看到九十八年以後進入職場工作的勞工只能選擇月領勞退,所以意思是只要在98年以前有投保過勞保的人以後就可以選擇一次領和月領嗎?

先不管勞保會倒嗎?
跟勞保有關的年金有兩個:

a. 退休金: 以前是公司提撥, 但是換工作的話, 原公司就可以不付, 而後來改為存到勞保局代管, 這樣即使勞工換工作, 退休金仍然可以提領.
b. 勞保年金: 只要持續有保勞保, 符合年資跟退休年齡都可以領.

要看您問的是哪一個, 網路上都有人整理過了.

勞退我記得只能月薪,而且要滿60歲

勞保在新制前有投保的,可以一次領(年資25年,50歲),新制後投保的只能月領



不過不管一次領或月領,都很有機會在不久的將來......領不到錢


slime wrote:
跟勞保有關的年金有兩...(恕刪)
本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 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 :


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五、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要符合上面條件才可以一次請領....

小弟還好符合第三條,43歲(民國114年)可以一次請領
希望能撐到民國119年勞保最高額度
如果可以單然是領年金最好,月領2W多
但是要65歲...民國136年勞保已經不知道變怎樣了

就算你65歲開始領年金了

但不知能領多少年

最好一次領

比較安心


杭爺 wrote:
本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恕刪)

杭爺 wrote:
本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恕刪)


我97以前有打工的勞保,977月開始進入正式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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