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同父異母的兄弟過逝(毫無往來)
他的子女拋棄繼承
我家長輩被順位繼承
我們也要辦理拋棄繼承
請問除戶證明跟死亡證明這些我們該怎麼處理(無法取得)
另我家長輩中風無法寫字
該怎麼辦呢?
上網查了一下還是不太懂
可以告知詳細處理流程嗎?
妳看他們是電話通知你們去辦這件或者是寄存證信函給你們
若是電話通知,便是要收齊所有繼承人的東西一次送法院,你們準備好東西交給他們就好
若是寄存證信函給你們,便是他們已經送法院辦好了,剩下你們繼續辦,辦好了再通知下一個順位的人
(兄弟姐妹已經是第三順位了,第四順位是內外祖父母,如果都過世了就申請除戶戶籍謄本給法院就好)
請你家長輩準備個人戶籍謄本(含記事)與印鑑證明一份
中風無法寫字仍可辦理印鑑證明,前提是意識清楚以及能夠表達意思(口頭表達或者手勢之類的)
辦理印鑑證明必須是你家長輩當事人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才可以辦理
不方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那就到你長輩的戶所申請到府服務
拋棄繼承是個非常簡單的案件,不必擔心
若仍有疑問打電話到法院請轉訴訟輔導科詢問




























































































